【招标公告】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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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宏硕诚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HS-2026-02-GC)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2026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00 元,招标人为阜康市 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8)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 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10)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1 项(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合同),2026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 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身份证明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资格要求 7)-10)项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 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招标 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领取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友好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9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友好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9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友好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9 楼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额:***.00 元。
2)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日完成;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泉中心村综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 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 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 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宏硕诚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07010012010132166207 ;
行号:402885200018
开户行名称: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 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阜康市滋泥泉子镇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硕诚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 600 号名门华府商住小区 21#沿街商铺商业 104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767588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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