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辅助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电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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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哈密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辅助设施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辅助设施配套工程电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QJ2026-056) 1.招标条件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辅助设施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关于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建设采煤自营配套设施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哈煤电综合〔2024〕33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电缆、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辅助设施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大南湖二矿矿区内,主要工程一是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具体包含给排水、消防管网及附属构筑物、室外供热管网,涉及综合管沟、管道安装等。二是供电及通信控制系统,10KV变配电室、变配电工程改造、电缆沟及相关动力电缆安装;照明设施及工业电视监控、火灾报警系统等。三是厂区设施及其他,包括厂区停车棚、制冷机房设备改造等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总量12490.32立方米,回填方4784.73立方米,钢筋145.59吨,混凝土2646.04立方。合同总价值1266.69万元,计划工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6日,共计304公历日天(不包含冬休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 1 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是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会员(www.crecgec.com),进入“供应商平台二期”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详情”操作,在线填写联系人信息。(供应商响应后,招标人才能在“查看供应商”中查看到该供应商状态)。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下购买,招标人收到资料经核实后,投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不具备现场购买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4.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全 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二矿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11010192701876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汇款单须注明:哈密二矿项目DLSB-0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与竞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4.4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6年 5 月 24 日12: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件(1961237515@qq.com)。 4.5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工地现场考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查工地,具体地点路线可与项目部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10 日9时30分。 说明:本次采购,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进行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的,视为报价无异议。 5.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在线电子开、评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要在投标文件上传交时间截止前把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平台上传: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2026年 6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前。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投标保函。 5.4.1中铁七局采购交易中心设定专用保证金帐户,保证金缴纳以开标1个工作日前的账户到账信息为准。请汇款时仔细核准银行账户信息,以免延误投标。 全 称:中铁七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52919101022026056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备注:哈密大南湖二矿项目工程物资DLSB-01包件保证金 注意:1.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人的汇款账户原路退回。 2.保证金联系人徐工、电话0371-67727426。 5.4.2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必须于开标3天前递交至招标人,配合招标人查验。 递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大南湖二矿项目 联系人:*** 电话:*** 注意:1.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联系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完成。 2.投标保函退还时为防止意外需要投标单位派人领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7.1招标项目: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辅助设施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辅助设施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公司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 *** 2026年5月18日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划分
附表2:投标人资格条件:
附表3: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QJ202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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