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哈密市 |
采购单位 |
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
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YZB2026-8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
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第二批)及自治 区财政部门预算中列支,招标人为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
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
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6日 10时00分到2026年06月04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 文件或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 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④经办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0626835@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青年路西社区居委会四楼随行易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青年路西社区居委会四楼随行易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红星东路1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楼802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15099152990
电子邮件: 3130843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
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331线K8060+405-
K822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 心
,建设资金在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第二批)及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 中列支,招标人为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本项目为G331线K8060+405-
K8136+000属伊吾县养护所管养,全程75.595km,起点为淖毛湖镇,终点位于岔哈泉服务区。K813 6+000-K8220+000属巴里坤养护所管养,全程84km,起点为岔哈泉服务区,终点位于石头梅煤矿。
K8060+405K8207+000段为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一般路段设计时速为8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K8207-K8220为山区二级公路路段,设计时速为60k/h,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
主要工程内容:增设单柱式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增设波形梁护栏,施划热熔标线,铲除标
线等。具体工程规模及工程量详见图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标段内的交通
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施工计划工期:2026年6月20日开工,2026年7月31日完工,总工期42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约407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期)4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 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 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6年5月26日至 2026年6月4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至 14时 0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获 取招标文件或 。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纸质现场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6时00分,投标人 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青年路西社区居委 会四楼随行易。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红星东路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 新城市广场A座8楼802室
4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监督人: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
察室
纪委监察电话:0902-2503196
哈密公路事业发 展中心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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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求 |
| 近年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注:1.上述业绩要求不包括其分包的业绩或作为联合体完成的业绩。
2.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否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 安全监督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 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 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 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 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近年”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6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 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 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 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于2010年及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 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 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 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 (2)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 公路养护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 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
注: 1.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适应野外工作;
2.“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 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 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 与安全监督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 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 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 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 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招标 人和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合同格式附件三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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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二: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 2.1. 1 2.1. 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 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 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 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 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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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 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 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拟投入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25分 主要人员:35分 业绩:22分 履约信誉:8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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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 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 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 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 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 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 公式 |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3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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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 书 | 25分 | 监理大纲(或 监理方案)和 措施 | 10分 | 提出了监理方案和措施的得8 分;监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 的得8.1~1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 作的重点与难 点分析 | 10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 了分析的得8分;重点、难 点分析基本准确的得8.1~9分;重点、难点分析的较 深入的得9.1~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 议 | 5分 | 提出了建议的得4分;建议 合理可行的得4.1~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5分 | 总监理工程师 任职资格与业 绩 | 3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 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8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 上,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 级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养护工 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3.5分;本项最多得7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 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但 E1应大于 E2 本项目E1=0.2,E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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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22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 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得2分;本 项最多得4分。 |
| 履约 信誉 8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6分; (2)信用评价得分: 信用评价得分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监 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5号)的规定计 算,即按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2024年、2023年、2022年度)作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 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0.5、0. 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 y1——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2——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3——上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各评价等级的得分值为:AA级得2分,A级得1分,B级不得分,C 级得-1分,D级得-4分。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规则依次认定投标人各年度的信用评价结 果: ①信用评价评分优先以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作为“土建工程施 工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企 业”的评价结果认定。投标人具有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其他类 别信用评价,评分时不予考虑。 若同一企业同时具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养护工程项目 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时,用其信用评价等级低的评价。②投标人某一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作为“土建工程施工 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但其在上一年度有相应类别的信用评价结果 的,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延续1年后仍无 相应类别履约行为评价结果的按初次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认 定。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监理企业,其信用等级按 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公路工程监 理企业,按B级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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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 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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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 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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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 .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 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A;
(2) 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 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 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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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 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 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 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 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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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 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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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 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 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 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 规定的原则处理。
3. 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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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
| 项目名称 |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
| 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 |
| 资质证书编号、等级 | | |
| 企业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开 户银行 | | |
| 开户银行账号 | | |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 | | |
| 移动电话 | | |
| 固定电话 | | |
| QQ电子邮箱 | | |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 名 | | |
注:本格式仅限于邮件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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