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长期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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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长期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长期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长期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SJYGKZB-002),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规模:1410万元(含税),结算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租车数量为准。
1.2 招标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提供所需车辆长期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1.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
1.4 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标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份额100%。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1.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6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注: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相应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日期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日期为准。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
5.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5.8.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9.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1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5.1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库内;
5.13.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服务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及其下属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5.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8日,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联系***获取电子版《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4请各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费,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联 行 号:301100000023
账    号:990204012101004401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7楼会议室。
4.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7楼会议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黄河路191号
联 系 人:***  电话:***
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纪委
联 系 人:王军      电话:1899977444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6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896088959@qq.com
汪  潇     电    话:18009916543      电子邮箱:18009916543@189.cn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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