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吊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竞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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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吊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吊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吊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1.2采购人: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吊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全流程服务。
2.2服务期限:自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
2.3服务地点:跟随项目地点。
2.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前往项目地点开展服务。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供应商提供状态完好、符合国家安全飞行标准的重载无人机开展吊运作业。(2)供应商负责合同履行期间无人机日常检修、维护与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3)供应商指派具备合法专业资质的飞行员、现场操作人员开展无人机飞行及作业操作。(4)供应商结合现场实际制定专项吊运方案,包含航线规划、飞行时段、作业流程等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采购人如需对方案进行变更,应提前3日告知供应商且经由供应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执行。(5)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涉密信息严格保密。(6)供应商需自行申报吊运地点的空域。
2.6电子竞价平台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成交供应商1家。
2.7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核查,采购人有权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2.8本次采购现场总重约1000吨,单次吊运货物***kg 以上。
3.竞价人相关要求
3.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拥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3竞价人需提供400kg载重无人机两台,以及相应无人机保险,满足操作无人机持证飞手2名;
3.4竞价人须具有采购标的物的供货能力,若发现竞价成交供应商不具备上述能力,将取消竞价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3.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6竞价结束后,竞价成交供应商须在竞价完成后1日内将如下资料加盖公章提供至采购人进行核验(发送至邮箱号:343914346@qq.com):1、报价清单;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4、无人机、无人机保险、飞手相关资料;5、缴纳保证金或保函的证明材料。竞价完成后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上述资料须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不得存在权属纠纷。
3.7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28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保函(保险)
(1)采用电汇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竞价准备时间截止之前(确保在此期限之前到账),将保证金由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转)入采购人以下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公司名称: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AA6114G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
账号:107113580766
银行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
行号:104881004073
电话:0991-7912169
①向银行办理响应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例如:项目名称+单位简称响应保证金)"字样,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②所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限本采购项目(合同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③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人指定账户确认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保证金汇(转)出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资金到账时间等,准确有效安排响应保证金提交,确保响应保证金准时或提前到达响应保证金账户。
④汇(转)出响应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供应商所属的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提交。
供应商以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采用保函(保险)时,应为本合同包单独出具保函(保险),且出具的保函(保险)应能在线查询核实,并在竞价准备时间截止前将保函的原件发送至我公司指定联系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78号。
3.8竞价成交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联系公告第9条联系人,若竞价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效内联系采购人完成资料核验、合同签订工作,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4.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4.1竞价准备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10时00分至2026年7月3日10时00分。
4.2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1时00分。
4.3竞价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5时00分。
5.竞价方式
5.1本次竞价采用线上降价式竞价,起始价:***kg以上运费640元/t·km,(大写:陆佰肆拾元/t·km);每次竞价降价幅度为10元或其整数倍。本次竞价活动不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5.2竞价报价金额应包含:因服务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计费、运费、差旅费、工本费、税费等。
5.3竞价最高限价:***kg以上运费640元/t·km;(大写:陆佰肆拾元/t·km),超过限价的单价或总价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6.合同主要条款
支付方式:
6.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吨数暂定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即:  ¥元(大写:  );该预付款在项目末次进度款或尾款中全额抵扣。若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暂缓,预付款不予退还,甲方还需赔偿乙方设备调运、人员派驻等实际损失。区分情形,若甲方因政策、业主指令等客观不可抗力终止,双方协商退还部分预付款;仅甲方无故恶意终止,预付款不予退还。
6.2进度款结算:从人员、设备进场当日开始计算,每满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按进度工程量的70%付款,双方现场负责人共同核对当期完成吊运工作量,签署《工作量确认单》。乙方依据确认单据开具等额6%的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核对工作量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确认单及合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已完成工作量对应价款的70%。
6.3尾款结算:全部吊运作业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总工作量、物资损耗、现场交接等全部核对工作,签署《项目最终结算单》。乙方开具剩余款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6.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合同为固定单价。
(1)实际总重量在1000吨±3%范围内浮动的,合同暂定总价不作调整。
(2)实际总重量超出3%部分,按服务费中的吊运计价表计算,双方另行签订《费用增补协议》后方可作业。
(3)为保障工期,紧急情形下甲方通过微信、邮箱等方式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工作人员确认后,乙方可先行吊运,但必须在3日内补签增补协议。
6.5付款顺序约定:乙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量单据开具对应发票,甲方见票后按约定时限付款。
违约责任:
6.6项目施工需要赶工作业时,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赶工需求。在设备、人员、空域手续齐全,且光照、视线、风力、能见度等现场环境完全符合无人机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时,乙方可予以配合,通过加班、延长作业时长、增加作业频次等完成吊运工作,赶工、加班产生的人工等额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夜间时段、现场能见度不足、视线受阻等不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场景,乙方为规避作业风险可不予实施吊运,该行为不构成违约。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吊运劳务服务款、拒不履行场地配合、物资协调、警戒保障义务,违规指挥强令违章飞行的,除足额履约付款外,需据实赔付乙方机组误工、设备闲置、往返调运、维权诉讼费等全部实际经济损失。
6.7乙方无正当理由、非甲方原因擅自停工、未依照合同及确认安全方案标准提供吊运作业服务、操作违规造成物资损毁工期延误的,乙方据实赔偿甲方物资破损、工期滞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乙方操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的,全部事故赔付、行政处罚责任由乙方承担。
6.8任何一方擅自单方违约解约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当期已结算服务款1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与下述第(1)(2)款约定的违约金独立存在,可同时主张,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守约方实际损失的130%。
(1)乙方无故停工、作业滞后,按每日合同暂定总价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故阻工、逾期付款、拒不配合履约的,按同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物资大量损毁、重大安全事故,除赔偿直接损失外,额外追加造成直接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强令违规作业、现场管控失职引发重大事故的,甲方承担同等处罚及全部损失。
7.电子竞价准备事项
7.1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并确保账号注册成功。(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朱工19199127202。
8.项目公告和公示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的媒介: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78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13579461660
新疆交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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