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
【招标公告】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吐鲁番市 | 采购单位 | 吐鲁番瑞和热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65040225123000457001)
一、招标条件
本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招标项目编号:65040225123000457001)已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区发改投资【2025】170号、高区发改投资【2026】6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吐鲁番瑞和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240.28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新建DN100-DN300供热管道3000米、一座40吨燃煤热水锅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40225123000457001001
标段(包)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
招标范围:新建DN100-DN300供热管道3000米、一座40吨燃煤热水锅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设备采购安装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设计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1.2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其他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3.5、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4)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供热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专业)、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注册类证书(本单位注册);(5)施工管理机构人员: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本次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人员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试验员2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2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6)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zhuanxiangchaxu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凡出现上述情形的,本次招标均不予认可,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1日到2026年07月3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tlfsggzy.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30
2.递交方法:系统上传(https://www.tlfsggzy.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https://www.tlfsggzy.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5.发布媒介: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监督电话:0995-8561019
九、联系方式
(65040225123000457001)
一、招标条件
本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招标项目编号:65040225123000457001)已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区发改投资【2025】170号、高区发改投资【2026】6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吐鲁番瑞和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240.28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新建DN100-DN300供热管道3000米、一座40吨燃煤热水锅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40225123000457001001
标段(包)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火车站片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暖民建设工程(EPC)
招标范围:新建DN100-DN300供热管道3000米、一座40吨燃煤热水锅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设备采购安装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设计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1.2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其他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3.5、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4)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供热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专业)、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注册类证书(本单位注册);(5)施工管理机构人员: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本次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人员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试验员2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2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6)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zhuanxiangchaxu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凡出现上述情形的,本次招标均不予认可,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1日到2026年07月3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tlfsggzy.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30
2.递交方法:系统上传(https://www.tlfsggzy.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https://www.tlfsggzy.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5.发布媒介: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监督电话:0995-8561019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吐鲁番瑞和热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十三区东环路戈壁村4组603号3#103号等6套房 | 地 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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