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前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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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新源县水利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晟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前期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前期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ZFCG-XJCY-CS-20260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前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0 元,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利服务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 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所涵盖的所用前期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 门的审查并获取批复,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前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前期服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 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 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 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 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 的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27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来人获取(①法人获取报名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②授权人获取需提供授 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 007 巷 10 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 007 巷 10 号(二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JCY-CS-2026025 项目名称: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前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对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移民生产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 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所涵盖的所用前期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 门的审查并获取批复,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 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20﹞46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 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灌溉排涝)专业 乙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 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 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 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 的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 007 巷 10 号(二楼) 方式:来人获取(①法人获取报名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②授权人获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2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 007 巷 10 号(二楼)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 007 巷 10 号(二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 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 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源县水利服务站 地 址:新源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晟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上海路 2699 号万容广场商业综合体 B 单元 16 层 1601-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03495632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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