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墨玉县工人文化宫第三方合作运营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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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和田地区 | 采购单位 | 墨玉县总工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墨玉县工人文化宫第三方合作运营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更好发挥工人文化宫服务职能,满足全县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人文化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墨玉县总工会决定对墨玉县工人文化宫第三方合作运营开展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运营机构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墨玉县工人文化宫第三方合作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山路4号
(三)场馆规模
墨玉县工人文化宫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置职工剧院、展览馆、瑜伽室、职工舞厅等功能区域,配套停车场、健身场馆、书画创作室、培训教室、图书室、心理疏导室等硬件设施;目前该场馆已完成基础装修及设备安装工作,具备运营条件。
(四)合作期限
本次首次合作运营期限为1年,次年将重新组织招商;首次合作运营商家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后合作期限为三年。
二、运营要求
(一)功能定位
坚持“公益为主、服务职工”的核心定位,以服务职工群众、开展工会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根本宗旨,重点打造职工思想政治引领阵地、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基地、职工文体活动中心、职工互助服务平台,不得改变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群众的公益属性。
(二)服务内容
一是免费开放基础公共服务:按照要求向职工群众免费开放展览馆、图书室、工会驿站、停车场等区域,定期开展公益主题讲座、公益文体培训等活动,上述免费开放区域全年开放天数不得低于300天;
二是承接工会指定活动:完成墨玉县总工会部署的职工文体赛事、劳模休养、职工宣讲、技能竞赛、普惠服务等各类工会活动,保障工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开展市场化合规运营:在满足公益服务需求、不改变场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开展契合职工需求的培训、观影、演出、讲座、康养等经营性服务,合作运营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开展:
①工人文化宫全部经营收入归合作商家所有,工人文化宫产生的水、电、暖及日常性维护维修费用全部由合作商家承担,运营实行自负盈亏,墨玉县总工会不提供任何补贴;墨玉县总工会仅承担基本保洁、安保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用。
②经营性收入剔除原材料采购、版权购置、税收(不含人员工资)等成本后的剩余部分,百分之八十需用于工人文化宫运营维护、设施升级、服务拓展,保障公益属性与可持续运营的平衡。
合作运营期间,设施设备损坏产生的全部维修费用由合作商承担,无法修复的需按照原设施同品牌、规格、型号予以赔偿。
(三)运营规范
运营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会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接受墨玉县总工会的日常监督与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墨玉县总工会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三、参选方资格要求
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是具有在线电影放映和商业演出举办资质,具备文化场馆运营、职工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相关经验,拥有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是熟悉工会工作职能定位,认同工人文化宫公益服务理念,能够制定契合墨玉县职工需求的运营方案,具备持续运营能力;
四是具备开展教育培训、文体活动、会务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满足对应服务项目的审批要求;
本项目参选确定的针对性业务企业不允许转包、分包运营。
四、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过往类似项目运营业绩证明(含合同复印件、服务成果证明等);
(3)运营团队人员构成及资质证明;
(4)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记录的信用承诺书(可由参选方自行出具,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报名方式:申请人可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墨玉县总工会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211492695@QQ.COM,经初审合格后,发放招商文件及项目详细资料。
报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山路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评选与确定合作方
墨玉县总工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参选方提交的运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结合运营理念、运营方案、服务能力、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选运营方,评选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墨玉县总工会所有。
编辑:阿丽米热·迪力夏提
校对:吾格尼莎·玉苏普
审核:柯克莱姆·麦麦提敏
签发:任晓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墨玉县工人文化宫第三方合作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山路4号
(三)场馆规模
墨玉县工人文化宫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置职工剧院、展览馆、瑜伽室、职工舞厅等功能区域,配套停车场、健身场馆、书画创作室、培训教室、图书室、心理疏导室等硬件设施;目前该场馆已完成基础装修及设备安装工作,具备运营条件。
(四)合作期限
本次首次合作运营期限为1年,次年将重新组织招商;首次合作运营商家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后合作期限为三年。
二、运营要求
(一)功能定位
坚持“公益为主、服务职工”的核心定位,以服务职工群众、开展工会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根本宗旨,重点打造职工思想政治引领阵地、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基地、职工文体活动中心、职工互助服务平台,不得改变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群众的公益属性。
(二)服务内容
一是免费开放基础公共服务:按照要求向职工群众免费开放展览馆、图书室、工会驿站、停车场等区域,定期开展公益主题讲座、公益文体培训等活动,上述免费开放区域全年开放天数不得低于300天;
二是承接工会指定活动:完成墨玉县总工会部署的职工文体赛事、劳模休养、职工宣讲、技能竞赛、普惠服务等各类工会活动,保障工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开展市场化合规运营:在满足公益服务需求、不改变场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开展契合职工需求的培训、观影、演出、讲座、康养等经营性服务,合作运营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开展:
①工人文化宫全部经营收入归合作商家所有,工人文化宫产生的水、电、暖及日常性维护维修费用全部由合作商家承担,运营实行自负盈亏,墨玉县总工会不提供任何补贴;墨玉县总工会仅承担基本保洁、安保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用。
②经营性收入剔除原材料采购、版权购置、税收(不含人员工资)等成本后的剩余部分,百分之八十需用于工人文化宫运营维护、设施升级、服务拓展,保障公益属性与可持续运营的平衡。
合作运营期间,设施设备损坏产生的全部维修费用由合作商承担,无法修复的需按照原设施同品牌、规格、型号予以赔偿。
(三)运营规范
运营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会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接受墨玉县总工会的日常监督与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墨玉县总工会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三、参选方资格要求
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是具有在线电影放映和商业演出举办资质,具备文化场馆运营、职工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相关经验,拥有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是熟悉工会工作职能定位,认同工人文化宫公益服务理念,能够制定契合墨玉县职工需求的运营方案,具备持续运营能力;
四是具备开展教育培训、文体活动、会务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满足对应服务项目的审批要求;
本项目参选确定的针对性业务企业不允许转包、分包运营。
四、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过往类似项目运营业绩证明(含合同复印件、服务成果证明等);
(3)运营团队人员构成及资质证明;
(4)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记录的信用承诺书(可由参选方自行出具,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报名方式:申请人可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墨玉县总工会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211492695@QQ.COM,经初审合格后,发放招商文件及项目详细资料。
报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山路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评选与确定合作方
墨玉县总工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参选方提交的运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结合运营理念、运营方案、服务能力、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选运营方,评选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墨玉县总工会所有。
编辑:阿丽米热·迪力夏提
校对:吾格尼莎·玉苏普
审核:柯克莱姆·麦麦提敏
签发:任晓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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