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拜城县总工会关于遴选2026年度资金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结果】拜城县总工会关于遴选2026年度资金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阿克苏地区 | 采购单位 | 拜城县总工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拜城县总工会2026年度工会经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为规范我单位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单位2026年资金项目提供全流程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遴选单位:拜城县总工会
2.服务项目:拜城县总工会2026年度工会经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项目:节日送温暖资金金额93.68万元;第二批项目:工人文化宫阵地提升改造项目(办公桌椅、健身器材等购置)金额19.1万元。
总金额:112.78万元
3.服务内容:为年内实施的项目提供全流程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竞争性磋商、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与质疑、协助签订采购合同、整理归档采购全过程资料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需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采购手续的工会经费资金项目政府采购手续办结、采购资料全部移交完毕止。
5.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从资质条件、业绩经验、团队配置、服务方案、报价等维度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选取。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的网页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二)专项要求
1.备案要求:须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2.人员配置:拥有3名及以上专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且至少1人具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人员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从业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3.业绩经验:202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不少于1项,或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项目代理业绩各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三、遴选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资料清单
申请人需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整套资料密封提交(或打包扫描件发送邮箱)(密封袋标注或文件备注“拜城县总工会实施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资料-XX公司”),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与社保税收证明:上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备案与信用证明: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5.人员配置资料:专职从业人员名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所有相关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业绩证明资料:2026年至今相关代理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标注项目类型、采购方式);
7.报价文件:代理费收取标准及下浮比例承诺(参照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相关标准); 8.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2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扫描件不合格)或资料不完整的申请资料,一律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团结路03号三楼行政办。
3.线上递交渠道-邮箱地址:1250185510@qq.com
4.联系人及电话:******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拜城县总工会采购合作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相关项目。1.申请资料(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装订整齐,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
2.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拜城县总工会采购合作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相关项目。
四、遴选评审与结果公示
评审时间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由拜城县总工会组建评审小组,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
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在拜城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确定合作机构
公示无异议后,拜城县总工会与选定的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对未中选机构,不另行通知,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中选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代理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若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导致采购项目出现问题,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2.中选代理机构须根据本批次和年度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目采购手续高效推进,不得无故拖延项目进度。
3.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代理服务费用由中选机构与委托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报价承诺的下浮比例协商确定。
六、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拜城县总工会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团结路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1250185510@qq.com
监督电话:0997-8626007
本公告由拜城县总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拜城县总工会
2026年8月19日
编辑:艾克代·艾合买提
审核:王万伟
终审:李青萍
一、项目概况
1.遴选单位:拜城县总工会
2.服务项目:拜城县总工会2026年度工会经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项目:节日送温暖资金金额93.68万元;第二批项目:工人文化宫阵地提升改造项目(办公桌椅、健身器材等购置)金额19.1万元。
总金额:112.78万元
3.服务内容:为年内实施的项目提供全流程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竞争性磋商、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与质疑、协助签订采购合同、整理归档采购全过程资料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需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采购手续的工会经费资金项目政府采购手续办结、采购资料全部移交完毕止。
5.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从资质条件、业绩经验、团队配置、服务方案、报价等维度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选取。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的网页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二)专项要求
1.备案要求:须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2.人员配置:拥有3名及以上专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且至少1人具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人员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从业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3.业绩经验:202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不少于1项,或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项目代理业绩各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三、遴选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资料清单
申请人需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整套资料密封提交(或打包扫描件发送邮箱)(密封袋标注或文件备注“拜城县总工会实施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资料-XX公司”),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与社保税收证明:上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备案与信用证明: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5.人员配置资料:专职从业人员名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所有相关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业绩证明资料:2026年至今相关代理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标注项目类型、采购方式);
7.报价文件:代理费收取标准及下浮比例承诺(参照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相关标准); 8.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2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扫描件不合格)或资料不完整的申请资料,一律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团结路03号三楼行政办。
3.线上递交渠道-邮箱地址:1250185510@qq.com
4.联系人及电话:******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拜城县总工会采购合作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相关项目。1.申请资料(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装订整齐,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
2.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拜城县总工会采购合作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相关项目。
四、遴选评审与结果公示
评审时间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由拜城县总工会组建评审小组,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
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在拜城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确定合作机构
公示无异议后,拜城县总工会与选定的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对未中选机构,不另行通知,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中选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代理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若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导致采购项目出现问题,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2.中选代理机构须根据本批次和年度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目采购手续高效推进,不得无故拖延项目进度。
3.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代理服务费用由中选机构与委托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报价承诺的下浮比例协商确定。
六、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拜城县总工会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团结路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1250185510@qq.com
监督电话:0997-8626007
本公告由拜城县总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拜城县总工会
2026年8月19日
编辑:艾克代·艾合买提
审核:王万伟
终审:李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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