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2260424)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2025】40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89团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给水加压泵房1座,给水管网4090米,排水管网4230米,供热管网976x2米,配套相应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5004002260424001001 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标段工程规模】:新建给水加压泵房 1 座,给水管网 4090米,排水管网 4230 米,供热管网 976x2 米,配套相应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 2023年起至2025年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此期限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诉讼及仲裁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一 年,指 2025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2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投标文件(.BTTF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五师不见面系统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受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送达地址:新疆双河市银华路210号,邮编:833408 异议咨询电话:0909-66650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9-2296717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2260424)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2025】40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89团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给水加压泵房1座,给水管网4090米,排水管网4230米,供热管网976x2米,配套相应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5004002260424001001 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标段工程规模】:新建给水加压泵房 1 座,给水管网 4090米,排水管网 4230 米,供热管网 976x2 米,配套相应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5004002260424001001 | 第五师89团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 7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 2023年起至2025年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此期限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诉讼及仲裁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一 年,指 2025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止。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2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投标文件(.BTTF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五师不见面系统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受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送达地址:新疆双河市银华路210号,邮编:833408 异议咨询电话:0909-66650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9-2296717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 址: | 第五师八十九团前进南路9号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双河市办公地址:新疆双河市创业孵化中心一楼) |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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