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石河子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60439)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第八师发改备〔2024〕6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项目工程规模:实施聚氯乙烯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项目采用合成气制乙醇绿色低碳新工艺。主要建设内容:煤储运、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H2/C0分离装置、60万吨/年乙醇装置、乙醇脱水制乙烯装置、VCM单体装置、50万吨/年PVC装置、3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冷冻站、中心化验楼、控制室、变电所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439001001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标段工程规模】: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资质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2.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2.3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石油化工等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并在本单位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业绩要求
3.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2项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的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
3.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总监理工程师具有2项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
3.3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1项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
业绩时间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监理内容、合同签订页及关键信息页(体现合同金额)、监理人员一览表等相关资料。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承包人的在册职工,且须提供连续近两年(2024年8月至2026年7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委托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4.信誉要求:
4.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26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bidhall/default/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②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7525125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60439)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第八师发改备〔2024〕6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项目工程规模:实施聚氯乙烯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项目采用合成气制乙醇绿色低碳新工艺。主要建设内容:煤储运、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H2/C0分离装置、60万吨/年乙醇装置、乙醇脱水制乙烯装置、VCM单体装置、50万吨/年PVC装置、3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冷冻站、中心化验楼、控制室、变电所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439001001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标段工程规模】: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8004006260439001001 |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气化、净化、乙醇、空分、公用、煤储运、动力等装置安装监理 | 内容涵盖全厂地埋管网(循环水、消防水、一次水)、公共管廊、气化装置(磨煤及干燥、煤加压及输送、气化及合成气洗涤、渣及灰水处理、气化公用工程、灰水除硬、临时渣场、气化变电所及机柜间、煤气变换和余热回收、凝液提氨)、净化装置(气化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二氧化碳捕集装置、低甲冷冻站、二氧化碳压缩、气化净化机柜间、净化区域工具间、硫回收、硫磺仓库、过热炉、CO深冷分离、PSA制氢、氮气压缩、PSA尾气压缩、氢气压缩、低压变换、PSA氢回收、PSA回收气压缩)、乙醇装置(二甲醚合成单元、羰基化单元、加氢单元、产品分离单元、脱水单元、乙醇冷冻站、压缩单元、初期雨水及生产污水池、二甲醚装置雨淋阀室、乙醇中间罐区及泵站一、泡沫站、乙醇中间罐区及泵站二、罐区初期雨水及生产污水池、二甲醚罐区及泵站、二甲醚罐区雨淋阀室、乙醇循环水、乙醇机柜间、乙醇变电所及所有管廊)、动力装置(高温高压煤粉锅炉、余热余压汽轮发电机组、除灰系统、除渣系统、脱硫及后处理系统、脱硝系统、点火燃烧系统、烟风系统、动力机柜间、动力配电室、公用系统及所有管廊)、空分装置(空气过滤系统、空气压缩系统、空冷器、预冷系统、纯化系统、膨胀机制冷系统、冷箱精馏、后备系统,空压站,开式循环水站、空分区域机柜间,空分装置变电所,空分综合楼)、公用工程装置(脱盐水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膜浓缩装置、蒸发结晶装置、空分锅炉循环水装置、气化净化循环水装置、综合加压泵房、事故水池、浓盐水暂存池、公用工程片区机柜间、变电所及所有管廊)、成品仓库、罐区、中心化验楼、控制室、变电所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煤储运装置(汽车卸煤棚、卸煤沟南北吊装间、煤棚、#1--#6转运站、筒仓、粗破楼、皮带采样楼、地磅、洗车机、地磅房、1栈桥--#12栈桥、装载机库、生产辅助间、煤水处理、制卡机间、维修间、配电室、换热站、机柜间)、全厂电力系统(含发电、供电、配电、用电相关的设备与材料)、防雷接地系统、照明系统、电气防火封堵等。本项目监理服务为项目全专业、全流程、全周期、全过程监理服务,覆盖各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系统,自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阶段开始,贯穿现场施工、中间交接、交工验收、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运行、装置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直至缺陷责任期届满全部工作阶段。服务涵盖安装工程附带的土建及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控、电信网络及通讯等全部专业工程内容。 负责上述所有装置及配套系统、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控、电信网络及通讯全部工程、全专业、全流程,从设备(包括电气、仪表自控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中间交接、交工验收、单机及联动试车、投料试运行、装置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环境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等,参与项目试车、专项验收、竣工结算,配合审计工作,并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等。 | 7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资质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2.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2.3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石油化工等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并在本单位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业绩要求
3.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2项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的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
3.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总监理工程师具有2项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
3.3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1项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
业绩时间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监理内容、合同签订页及关键信息页(体现合同金额)、监理人员一览表等相关资料。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承包人的在册职工,且须提供连续近两年(2024年8月至2026年7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委托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4.信誉要求:
4.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26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bidhall/default/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②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7525125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 |||||
| 地 址: | 八师石河子市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