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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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650100260724012060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1623.98 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同步申请中央 预算内资,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城市快速路。其中,匝道改造路面工程 219075 平方米,最大单跨 33 米,最长桥长总长≤70 米,改造范围为燕南立交至东进场立交,其中主线为燕南立交至三屯碑 立交,辅道为燕北立交至三屯碑立交、广汇立交至河北路立交及城北主干道至东进场立交 (包含喀什路立交匝道),全长 26.5 千米。主要改造道路工程、电气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承揽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 要求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要求 2:<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 甲级资质; 要求 3:<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资质; 要求 4:<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和<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 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满足); 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满足); 4、财务要求(牵头人):近三年(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如无法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可以只提 供已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上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申请人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申请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 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少于 1 项(类 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0(含)万元)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 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资料);(2)设计 业绩: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含)万元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包括但不限于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 合同);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是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wlmq.gov.cn/)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满 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类似市政公 用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少于 1 项(类似业绩指:①若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或施工总承包 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0(含)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竣工 验收材料日期为准;②若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③若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的业绩,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 8、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所报施工负责人必须 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ttps://ggzy.wlmq.gov.cn/)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 该施工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 绝;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9、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 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 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11、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 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由招标人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3)政府投资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 程总承包单位。(4)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15 日 10 时 29 分 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49.119.97.2:8090/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 135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黄山街 81 号一品•九点阳光 B 座 20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025083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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