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部分)劳务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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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拓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部分)劳务专业分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部分)劳务专业分包询 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JTY-ZB-2026-16-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部分)劳务专业分包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49061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宏达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含:1、提升改造 S111 线至花儿沟村连接道路,道路总长 1562 米,机动车道宽 6 米,共提升改造总面积 9972.56 平方米,施画交通标线 599.85 平方米,增设交通标志牌 7 套,增设 8 米高太阳能路灯 62 盏,修复铁丝网围栏 800 米。2、提升改造 S111 线至滑雪场连接道路,道路总长 1128 米,机动车道宽 7 米,共提升改造总面积 8235.63 平 方米,施画交通标线 449.97 平方米,增设交通标志牌 15 套,修复铁丝网围栏 400 米。具体 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部分)劳务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部分)劳务专业分包)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施工劳务 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 1 项劳务业 绩,且没有发生过质量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 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03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 6 楼 615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 1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 1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地点:阜康市 2、预算金额:***.10 元 3、最高限价:***.10 元 4、合同履约期限:计划 2026 年 09 月 07 日开工、2026 年 12 月 31 日竣工,总工期 116 天(日 历日)。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09 月 01 日 10:00 时到 2026 年 09 月 03 日 20: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若有意愿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3)企业业绩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 1 项劳务业绩,且没有发生过质量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承诺函。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活动承诺函。报名资料 需加盖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资料合格后获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项目编号:XJTY-ZB-2026-16-1)500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户名:新疆拓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806001012010140321789 (2)响应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6 年 09 月 01 日 10:00 时-2026 年 09 月 04 日 11:00 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响应保证金缴纳 手续,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响应保证金视为响应无效。 (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保函或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于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若供应商选择以电汇或网银转帐方式:应由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 纳,供应商在缴纳响应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采购项目名称或采购项目 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葛尔路 237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行政楼 6 楼 615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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