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七师某单位胡杨河市西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9-02

【招标公告】第七师某单位胡杨河市西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胡杨河晟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第七师某单位胡杨河市西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七师某单位胡杨河市西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某单位胡杨河市西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1260549)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6〕12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30团团部
  3.项目工程规模:(一)新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1栋,建筑面积2466.21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4.70米,一层层高4.20米,二至三层3.90米。(二)新建后勤保障用房建筑面积397.12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85米,层高4.20米。(三)新建门卫建筑面积88.42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5.25米,层高3.90米。(四)配套建设室外给水、排水管网、道路地坪、供热管网、供电线路等基础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1260549001001 第七师某单位胡杨河市西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一)新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1栋,建筑面积2466.21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4.70米,一层层高4.20米,二至三层3.90米。(二)新建后勤保障用房建筑面积397.12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85米,层高4.20米。(三)新建门卫建筑面积88.42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5.25米,层高3.90米。(四)配套建设室外给水、排水管网、道路地坪、供热管网、供电线路等基础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7004001260549001001
第七师某单位胡杨河市西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
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与采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施工范围包括: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17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07日 00时01分
  2.领取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提供网上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0992-668728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2-6687281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胡杨河晟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天北新区新民街18号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悦汇广场8A栋五楼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新疆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