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6年新疆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预告】2026年新疆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疆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新疆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对2026年新疆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需满足智慧水务基础感知与数据底座体系,生产管网调度与水务仿真模拟体系,设备运维、流程工单与综合业务管理体系,一体化集成门户移动应用与AI智能赋能体系,具体服务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3.2万元(不含增值税)。
1.3上线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
1.4服务地点:伊宁市;
1.5项目类型:服务;
1.6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供应商名称: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根据政企客户出具的《直接采购指定函》,指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完成本项目的系统建设技术服务;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的规定,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根据政企客户出具的《直接采购指定函》,指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完成本项目的系统建设技术服务。
(2)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④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⑤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的全国范围内同类(指:系统开发类或平台开发类)业绩至少1份。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订单关键页+订单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②合同关键页+结算证明关键页+结算证明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③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关键页指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2)发票验真截图:每个合同须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3)业绩时间计取:①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②订单或结算证明签署日期、③发票开具日期,均须在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
(4)系统开发人员:5人。
注:提供以上人员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6年3月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应答人或其分公司);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3年9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6)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2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含接受异议)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666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周峰、李晓阳、兰春虎、***
联系人及电话:王珉13039435216、高艺萌17799637991、李晴丽15632607621
电子邮件:wangmin_xm@cicdi.cn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纪委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1)6533113
监督邮箱:xj-wlmq-wubijubao@chinaunicom.cn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对2026年新疆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伊宁市供水管网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建设,需满足智慧水务基础感知与数据底座体系,生产管网调度与水务仿真模拟体系,设备运维、流程工单与综合业务管理体系,一体化集成门户移动应用与AI智能赋能体系,具体服务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3.2万元(不含增值税)。
1.3上线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
1.4服务地点:伊宁市;
1.5项目类型:服务;
1.6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供应商名称: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根据政企客户出具的《直接采购指定函》,指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完成本项目的系统建设技术服务;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的规定,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根据政企客户出具的《直接采购指定函》,指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完成本项目的系统建设技术服务。
(2)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④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⑤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的全国范围内同类(指:系统开发类或平台开发类)业绩至少1份。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订单关键页+订单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②合同关键页+结算证明关键页+结算证明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③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关键页指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2)发票验真截图:每个合同须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3)业绩时间计取:①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②订单或结算证明签署日期、③发票开具日期,均须在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
(4)系统开发人员:5人。
注:提供以上人员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6年3月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应答人或其分公司);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3年9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6)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2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含接受异议)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666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周峰、李晓阳、兰春虎、***
联系人及电话:王珉13039435216、高艺萌17799637991、李晴丽15632607621
电子邮件:wangmin_xm@cicdi.cn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纪委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1)65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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