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代建单位
【招标公告】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代建单位: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石河子市 | 采购单位 |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师市城建档案馆)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德利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代建单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代建单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6051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6]42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师市城建档案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道路764.79米、给水管道550米、排水管道260米、电力电缆771米、通讯电缆771米,改造道路164.59米、64小区现状路面52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516001001 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代建单位,【标段工程规模】:新建道路764.79米、给水管道550 米、排水管道260米、电力电缆 771米、通讯电缆 771米,改造道路164.59米、64小区现状路面52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规模相应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或多项资质,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代建业绩均可)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政府行文原件扫描件。
3.5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驻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管理能力。
3.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23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frame/pages/login/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提供纸质版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6051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6]42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师市城建档案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道路764.79米、给水管道550米、排水管道260米、电力电缆771米、通讯电缆771米,改造道路164.59米、64小区现状路面52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516001001 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代建单位,【标段工程规模】:新建道路764.79米、给水管道550 米、排水管道260米、电力电缆 771米、通讯电缆 771米,改造道路164.59米、64小区现状路面52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8004006260516001001 | 石河子市2026年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代建单位 | (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初步设计批复开始后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师市《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 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规模相应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或多项资质,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代建业绩均可)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政府行文原件扫描件。
3.5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驻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管理能力。
3.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23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frame/pages/login/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提供纸质版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师市城建档案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德利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石河子市 | 地 址: | 石河子市城区29小区124栋B1号 |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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