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2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第三次补遗的通知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9-29

【招标公告】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2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第三次补遗的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2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集中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FA00000698330
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2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第三次补遗的通知
编号:KDK2026-015-BY3
 
致各投标人:
针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2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招标(招标编号:KDK2026-015),为提高投标响应度,现将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调整:
1.本项目在“中交招采网”售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18日23时30分至9月30日10时00分。
2.招标文件第6页第3.5条第二行,原文件中为“提供锚固剂供货合同至少五份,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
   现调整为:提供锚固剂供货合同至少三份,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3.招标文件第47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1)条款商务评分标准A中供货业绩及证明的第1条,原文件中为“提供供货合同至少五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合同的金额不少于250万元”。
现调整为:提供锚固剂供货合同至少三份,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4.招标文件第47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1)条款商务评分标准A中供货业绩及证明的第3条,原文件中为“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在2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200万元加0.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
现调整为:提供的单份锚固剂供货合同金额在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20万元加0.4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
5.招标文件第48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1)条款商务评分标准A中履约能力和信誉,原文件中为“提供五份客户良好评价的不得分;每增加提供一份客户良好评价的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现调整为:提供三份客户良好评价的不得分;每增加提供一份客户良好评价的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次补遗通知内容编制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务必以邮件形式回函确认(电子邮箱:gsww10082617@163.com),逾期未确认视为已知悉本通知全部内容。
    特此通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
  KDK-TJSG-2标段项目总承包部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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