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冬季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结果】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冬季校服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
冬季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BYCG202629
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投标人须知(正文)12
1、总则12
2、采购文件14
3、投标文件16
4、投标19
5、开标20
6、评标20
7、定标与授予合同22
8、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23
9、纪律和监督2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
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29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30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32
附表三、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3
第四章 采购合同36
第五章 采购需求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BYCG20262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总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1
批
***.00元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学年入学的新生校服,采购冬季校服约2100套(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1月10日前校服配送完成(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如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9、质保期:质保期一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期免费售后服务(含退换货、尺码调整、破损修补、丢失补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所属行业:批发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时间及方式: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自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址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
地址:巴音东路46号巴州第二中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12楼
联系人:黄波 徐雅
联系方式:18699650060 0996-22019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编号
HRBYCG202629
2
项目名称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巴音东路46号巴州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波 徐雅
联系电话:18699650060 0996-2201978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12楼
4
采购内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学年入学的新生校服,采购冬季校服约2100套(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
预算金额
***.00元
6
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1月10日前校服配送完成(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如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
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9
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期免费售后服务(含退换货、尺码调整、破损修补、丢失补做)
10
资格性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所属行业:批发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对响应项进行逐一关联否则投标无效!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招标文件获取及售价
获取时间及方式: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14
符合性审查
(1)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5)标文件的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招标需要;
(7)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对响应项进行逐一关联否则投标无效!
1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仅支持平台电子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上方式投标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即可。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一、电子保证金:
按政采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收款账号信息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在【保证金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证金(在线获取账号)】,点击【新疆保证金平台】,自动从银行获取保证金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信息。供应商需将保证金转入获取到的收款账号。
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
保函推荐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立即申请,具体操作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
注: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账时间,否则后果自负。保函应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
16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00元
(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8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企业公章、法人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9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763
20
投标文件的份数
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政采云网上上传。
纸质版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项目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贰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可邮寄);注:不分册装订,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递交地址: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22
开 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加密登录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23
说明
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是作为功能性说明,不论任何情况,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4
评审方法
1、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报价占30%商务技术占70%)
2、评审专家委员会以综合评分法,针对招标的商务技术、价格等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5 人;
□分 组 :技术组/人,经济组/人。
■不分组
评标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7
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收取;
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8
付款方式及币种
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
29
招标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0
公告发布媒体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31
质疑须知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收单位
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99650060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 12 楼
32
答疑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需要答疑澄清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的通知: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 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备注
1、针对异常低价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不响应、响应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
1.1.6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定义
1.2.1 “采购代理人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1.2.2 “采购人 ”系指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
1.2.3 “潜在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1.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2.6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要求中的各条要求。
1.3.2 投标人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
1.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 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二)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三)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3.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6 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4 联合体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4.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资料、采购文件购买、投标、中标服务费等)均由投标人自理。
1.5.2 招标代理费收取:
根据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收费标准(服务取费标准)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
采购代理收费标准:
采购类别中标价 (万)
货物取费标准
服务取费标准
工程取费标准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6踏勘现场投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1.6.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投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6.3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4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5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6.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6.7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投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进行澄清,以书面方式在规定的发布渠道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2.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将不标明澄清问题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只对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因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投标人认为该澄清影响到对投标文件的修编,造成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修编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足,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要求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采购人应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否则,采购人仍将按原投标截止时间执行。
2.2.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5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投标人认为因采购文件的修改影响到对投标文件的修编,造成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修编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足,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要求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采购人应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否则,采购人仍将按原投标截止时间执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2.6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7 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了澄清、补充或修改采购文件发布的渠道,投标人应自行留意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以及与之有关的文本文件,并及时按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通知发布的渠道获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发布渠道的网站下载澄清、补充或修改采购文件(包括开标时间、地点的变更等)通知的,视同已收到。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文件
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关于资格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12)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1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14)质量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15)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6)退货、换货方案(格式自拟)
(17)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投标报价表格。
3.2.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且每一合同包的投标总(单)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投标文件语言
3.3.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 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4.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计划、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4.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3.4.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可以是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组成,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3.4.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写的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其价格、关键参数或指标等的,其投标无效。
3.4.6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7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标段) 或几个包(或标段)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将一个包(或标段)中的货物拆开投标。
3.5.投标有效期
3.5.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3.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6.投标保证金
3.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6.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6.4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形式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
3.6.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其投标无效。
3.6.6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说明
(一)投标人在提供投标保证金原始收据、投标企业对开收据、授权委托书(所提供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后,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等信息退还,予以原额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请相关投标人按上述说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的自行承担责任。
3.6.7 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以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退还。注:退还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原始收据、投标企业对开收据、授权委托书(所提供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电子版。
3.6.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3.6.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证明材料;
(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修改其投标文件;
(五)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六)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
4.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
4.3.2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
5.1.1投标人须在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解密,投标人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 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2 参与电子投标投标人,“不见面开标 ”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 30 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 ”在线签章。 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6.1.2 招标单位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2.评标
6.2.1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规定的评审标准,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6.2.2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
6.2.3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6.2.4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3.投标文件的初审
6.3.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6.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6.4.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6.4.5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5.投标文件的澄清
6.5.1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6.5.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5.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 6.5.2 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6.比较与评价
6.6.1 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6.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6.3 经评审后,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7、定标与授予合同
7.1.定标准则
7.1.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招标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7.1.2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7.1.3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7.2.中标通知
7.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 天;公示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 同》的一部分。
7.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具体退款手续详见本须知第 3.6.6 条。
7.2.4 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已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条件是已交纳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具体退款手续详见本须知第 3.6.7 条。
7.3.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投标人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8、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
8.1重新招标
8.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废标后重新招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价格结算标准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1.2 如果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直至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结果,本次招标宣布失败。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1.1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采购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二)在知道自己为评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五)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4.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检查
9.5.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5.2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质疑
10.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0.1.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1.4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款第 10.1.1 条、第 10.1.3 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10.2 投诉
10.2.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2.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10.2.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10.2.4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3其他
10.3.1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 通讯联系,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附件 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型、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2.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2.1.2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2 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对响应文件的投标价格作进一步综合比较与评价。
2.3 评审因素
2.3.1 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并以记名方式进行评分。
2.3.2 在评标中,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评标程序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表),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注:后续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对资格审查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序号
审查标准
审查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提供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无应税收入或当期税收零申报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纳税凭据,提供承诺函即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暂无从业人员未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本项社保缴纳材料,提供承诺函即可。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所属行业:批发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注:后续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对符合性审查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评审内容
投标人
1
2
3
…
1
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盖章的
3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
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5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
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招标需要
7
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说明: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企业,作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
附表三、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价格部分(合计30分)
价格部分
(30分)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是否成交的保证。
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0×30%
评估具体依据和理由用其报价金额表述。
30
商务技术部分(合计70分)
类似业绩
(6分)
提供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认,证明资料残缺不全、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
技术要求响应
(9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全部响应且无负偏离得9分;
所投产品参数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出现负偏离的一项指标扣1分;
注1:技术参数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技术白皮书、官网截图、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注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与上述证明材料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9
项目实施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采购需求分析和服装尺寸收集方案、服装增订方案;②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③抽检服务方案;④项目验收方案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2
质量保障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保障措施;②原材料管控;③生产过程及工艺过程保障及质检措施;④出厂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案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2
配送服务方案
(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流程;②人员配置;③服务承诺等3个方面;提供的内容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9
退货、换货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退货、换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制定退货要求;②退货产品处置;③检查与考核;④责任划分;⑤退货处理等5个方面;提供的内容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0
售后服务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增订、更换、和退换要求响应程序;②服务响应时间;③投诉受理响应程序;④客户反馈意见登记程序等4个方面;提供的内容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2
合计
100
中小企业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参考)
注: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
所属行业:批发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若所供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仅需提供声明函,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合同
自治区中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定做物
服装名称: 款式:
面料成分含量:
里料成分含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质量标准和要求
1.面料及里料纤维成分含量:校服面料及里料纤维成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
2.规格尺寸:符合量体尺寸。
3.不允许使用不透气的面料及里料。
4.质量符合下列标准规定:
①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②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③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④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
⑤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⑥GB/T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5.其他质量或标识要求:产品标识、质量标识符合国家规定,完整齐全。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1.校服的样式、样衣由乙方免费设计、制作后,最终由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学生校服由乙方对每名学生量身定做或由家长、学生提供尺寸,适合学生身份及特点。
3.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四、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样品须经国家法定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检验项目齐全),在包装上标注“样衣”字样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密封包装,由甲方封存。
2.乙方生产的校服向甲方交付前须经国家法定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乙方将校服交付甲方时,每批须附有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该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检验项目齐全)。
3.每批次新采购的校服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须与样品做对比对照,并将校服抽样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主要项目,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由检验机构到校上门抽检,检验合格后,可正式收货并发放给学生使用。甲方有权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样衣样品做对比对照。
4.规格尺寸以每名学生的量体尺寸为准。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对学生进行量体。量体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应按每件(条)或每套校服独立牢固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以及甲方名称。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1.政府采购校服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算付款。
2.其他选用采购校服的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八、交货期限、方式、地点、运费
1.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 天内交货。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交货地点: 。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交货前 天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校服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校服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在10天内作出答复并解决问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4.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交付产品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妥善处理不合格校服。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违反合同,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书后30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被取消供应资格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完整合同1份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BYCG20262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总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内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学年入学的新生校服,采购冬季校服约2100套(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
6、采购需求:(1)预估采购人数:2100名学生,实际供货人数以学校当期实际在册需订购校服学生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采购人数;(2)校服配置标准:外衣 1 件,内胆 1 件,裤子 1 条,每名学生每套最高限价为200元/人;
7、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1月10日前校服配送完成(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如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10、质保期:质保期一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期免费售后服务(含退换货、尺码调整、破损修补、丢失补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要求
❶ 外衣(冲锋衣外套)
面料:100% 聚酯纤维,克重180g±10g; 甲醛含量:符合 GB18401 B 类,甲醛未检出(检出限≤20mg/kg); 色牢度要求:耐水色牢度≥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耐汗渍色牢度≥4 级;耐酸、耐碱变色≥3-4 级,耐酸、耐碱沾色≥3-4 级; 性能要求:面料经预缩抗缩水处理,水洗尺寸变化率满足 GB/T31888 标准要求;面料具备防风、防雨、透湿、透气、抗寒、耐磨、保暖性能,成衣舒适耐用,不易变形,易洗涤。 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版型设计、生产工艺到成衣加工,严格按照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 标准制造。
❷ 内胆(摇粒绒内胆)
面料:100% 聚酯纤维,克重360g±10g; 甲醛含量:符合 GB18401 B 类,甲醛未检出(检出限≤20mg/kg); 色牢度要求:耐水色牢度≥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耐汗渍色牢度≥4 级;耐酸、耐碱变色≥3-4 级,耐酸、耐碱沾色≥3-4 级; 性能要求:面料经预缩抗缩水处理,水洗尺寸变化率满足 GB/T31888 标准要求;面料具备防风、抗寒、耐磨、保暖性能,成衣舒适耐用,不易变形,易洗涤。 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版型设计、生产工艺到成衣加工,严格按照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 标准制造。
❸ 校裤(复合毛绒面料)
面料为复合面料,面层:聚酯纤维 95%±3%、氨纶 5%±3%;底层毛绒:聚酯纤维 95%±3%、氨纶 5%±3%;克重450g±10g; 甲醛含量:符合 GB18401 B 类,甲醛未检出(检出限≤20mg/kg); 色牢度要求:耐水色牢度≥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耐汗渍色牢度≥4 级;耐酸、耐碱变色≥3-4 级,耐酸、耐碱沾色≥3-4 级;起毛起球等级≥4 级; 性能要求:面料经预缩抗缩水处理,水洗尺寸变化率满足 GB/T31888 标准要求;面料具备防风、防雨、抗寒、耐磨、保暖性能,成衣舒适耐用,不易变形,易洗涤。 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版型设计、生产工艺到成衣加工,严格按照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 标准制造。
附图仅为款式、色彩参考示意图,不作为唯一成品判定标准,不设置完全复刻的强制性要求,不存在排他性、指定性限制条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技术参数、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成衣整体版型结构、主色调与示意图无明显视觉差异,即视为满足款式颜色要求;纺织品生产、拍摄、印刷产生的细微色差,以及口袋、辅料、织带等非核心外观细节的合理差异,均不视为投标偏离。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完全满足校服执行标准,包括强制性国标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严控甲醛、可分解致癌染料、pH值、服饰绳带等安全;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严禁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保证达到校服直接接触皮肤部分棉纤维含量标称值不低于35%等标准要求;推荐性国标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细化贴身面料棉纤维含量、色牢度、缩水率、起球性等穿着指标。
落实“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为了避免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学校将推行“双送检”机制。在供应商送检的基础上,学校会结合实际再次送检,即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复检。
双送检:一次送检,供货企业必须提供每批次校服的合格检测报告(招标时提供的样衣质检报告不得作为验收依据。生产校服后要送质量部门检测并出具报告,即为”一次送检”),确保源头合规。
二次送检,学校按批次验收完成后,发放前须随机抽取校服,送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独立检测,即为“二次送检”。
四、验收要求
1、资料核验
企业出厂检验报告:CMA资质机构出具,覆盖GB/T 31888、GB 18401(B类)、GB 31701,原件留存。
合格标识与吊牌:每件必备,含厂名、型号、执行标准、安全类别、成分、洗涤说明。
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必要时)。
2、数量与包装验收
按年级、班级、尺码逐箱清点,核对总数与明细,误差≤2%。
外包装:无破损、受潮、污渍;箱内防尘袋/独立包装完好,无混码、错码。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合格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2-4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抽检的样本。
3、外观与安全检查
面料:与样衣一致;无起球、色差、色花、污渍 。
做工:针距均匀、无开线、脱扣、漏缝;商标缝侧缝、禁缝领口 。
安全细节(重点):- 绳带:7岁以下头颈无绳带;7岁以上头颈部无自由端,其余≤75mm 。
附件:纽扣/拉链无毛刺、锐利边缘,牢固不脱落;无残留断针 。
气味:无刺鼻异味(甲醛/可分解芳香胺超标) 。
4、标识核查
吊牌+耐久性水洗标齐全、信息一致:厂名、地址、号型、成分、执行标准GB/T 31888、安全类别B类、洗涤说明 。
校名/校徽:位置、大小、字体与样衣一致,缝制牢固 。
5、抽样送检
企业首检:出厂前CMA机构全项检测,报告原件交学校,日期在合同签订之后。
学校复检(二次送检):抽样:每批次随机抽男女各≥2套,全程录像、多方见证签字。
项目:甲醛、pH、可分解芳香胺、色牢度、纤维含量、绳带安全等。
机构:独立CMA资质机构;费用学校承担,不向家长收费。
放行:复检合格方可发放/付款;不合格封存、退货、追责。
6、留样与存档
留样:每批次男女各2套,封签签字,留样≥1年备查 。
档案:合同、检测报告、验收记录、抽样单、照片/视频、签字表全程存档,至少3年 。
7、不合格处理
轻微瑕疵:限期无条件返工/调换。
质量/安全不合格:整批拒收、全额退款、追责,上报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局 。
8、验收流程总览
1)成立小组→2) 核对资料→3) 清点数量→4) 外观安全检查→5) 标识核验→6) 抽样复检→7) 留样存档→8) 合格签字放行/不合格处置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和页码,并且招标方只接受A4纸张打印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作为废标处理。)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关于资格声明函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十二、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十四、质量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十五、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六、退货、换货方案(格式自拟)
十七、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
我公司收到贵单位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
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愿以投标报价( 元),合同履约期限: ,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工作。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天。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
8.该项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
10.所有有关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元)
小写:
大写:
合同履约期限
质量要求
质保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有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
关于贵代理公司年月日发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企业)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承诺:若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司(企业)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企业)承诺:本项目标的的所有权和该作品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归作者我公司(企业)所有。本项目我公司(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我公司(企业)承担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的侵权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司负责。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 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提供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函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无应税收入或当期税收零申报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纳税凭据,提供承诺函即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暂无从业人员未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本项社保缴纳材料,提供承诺函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致:
本公司参加 项目(标段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并声明:
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承诺书(无关联关系)
致: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活动,现就投标主体资格及关联关系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系、从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3.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若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本承诺真实、合法、有效,愿接受招标人、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附:保证金缴纳截图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十、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更好地配合采购的工作,我们投标人承诺如下:
1、不以各种名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借或送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
2、不以个人名义邀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考察旅游活动和宴请活动;
3、不发生与采购事项有关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如违反其中一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办反映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终止投标资格,今后不得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触犯法律由司法部门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技术要求
是否响应
是否偏离
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应仔细研读、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偏离部分必须在上表中填写,并在评审现场主动说明偏离情况。如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
2.投标人承诺:除本表响应的偏离项目及内容外,其他所有项目及内容均完全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相同。
3.如投标人与技术服务要求完全一致,须在上表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4.针对偏离项进行详细说明。
十二、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业绩描述
备注
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项目,并标明序号。(按采购人要求的范围提供相关业绩)
2.本表后须附清晰可辨的、真实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业绩评审要求)。如未附证明材料或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定。有效业绩的认定详见评审要求。
3. 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十四、质量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十五、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六、退货、换货方案(格式自拟)
十七、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未做出明确要求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来源:巴州第二中学高中总务处
供稿:***
初审:唐武军
复审:冯朝辉
终审:蒋华栋
冬季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BYCG202629
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投标人须知(正文)12
1、总则12
2、采购文件14
3、投标文件16
4、投标19
5、开标20
6、评标20
7、定标与授予合同22
8、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23
9、纪律和监督2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
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29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30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32
附表三、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3
第四章 采购合同36
第五章 采购需求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BYCG20262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总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1
批
***.00元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学年入学的新生校服,采购冬季校服约2100套(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1月10日前校服配送完成(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如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9、质保期:质保期一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期免费售后服务(含退换货、尺码调整、破损修补、丢失补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所属行业:批发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时间及方式: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自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址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
地址:巴音东路46号巴州第二中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12楼
联系人:黄波 徐雅
联系方式:18699650060 0996-22019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编号
HRBYCG202629
2
项目名称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巴音东路46号巴州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波 徐雅
联系电话:18699650060 0996-2201978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12楼
4
采购内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学年入学的新生校服,采购冬季校服约2100套(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
预算金额
***.00元
6
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1月10日前校服配送完成(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如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
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9
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期免费售后服务(含退换货、尺码调整、破损修补、丢失补做)
10
资格性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所属行业:批发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对响应项进行逐一关联否则投标无效!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招标文件获取及售价
获取时间及方式: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14
符合性审查
(1)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5)标文件的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招标需要;
(7)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对响应项进行逐一关联否则投标无效!
1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仅支持平台电子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上方式投标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即可。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一、电子保证金:
按政采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收款账号信息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在【保证金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证金(在线获取账号)】,点击【新疆保证金平台】,自动从银行获取保证金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信息。供应商需将保证金转入获取到的收款账号。
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
保函推荐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立即申请,具体操作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
注: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账时间,否则后果自负。保函应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
16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00元
(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8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企业公章、法人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9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763
20
投标文件的份数
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政采云网上上传。
纸质版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项目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贰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可邮寄);注:不分册装订,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递交地址: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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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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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加密登录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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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是作为功能性说明,不论任何情况,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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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1、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报价占30%商务技术占70%)
2、评审专家委员会以综合评分法,针对招标的商务技术、价格等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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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5 人;
□分 组 :技术组/人,经济组/人。
■不分组
评标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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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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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收取;
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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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及币种
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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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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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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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须知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收单位
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99650060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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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需要答疑澄清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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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的通知: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 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备注
1、针对异常低价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不响应、响应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
1.1.6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定义
1.2.1 “采购代理人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1.2.2 “采购人 ”系指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
1.2.3 “潜在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1.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2.6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要求中的各条要求。
1.3.2 投标人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
1.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 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二)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三)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3.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6 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4 联合体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4.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资料、采购文件购买、投标、中标服务费等)均由投标人自理。
1.5.2 招标代理费收取:
根据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收费标准(服务取费标准)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
采购代理收费标准:
采购类别中标价 (万)
货物取费标准
服务取费标准
工程取费标准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6踏勘现场投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1.6.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投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6.3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4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5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6.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6.7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投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进行澄清,以书面方式在规定的发布渠道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2.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将不标明澄清问题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只对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因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投标人认为该澄清影响到对投标文件的修编,造成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修编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足,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要求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采购人应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否则,采购人仍将按原投标截止时间执行。
2.2.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5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投标人认为因采购文件的修改影响到对投标文件的修编,造成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修编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足,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要求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采购人应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否则,采购人仍将按原投标截止时间执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2.6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7 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了澄清、补充或修改采购文件发布的渠道,投标人应自行留意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以及与之有关的文本文件,并及时按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通知发布的渠道获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发布渠道的网站下载澄清、补充或修改采购文件(包括开标时间、地点的变更等)通知的,视同已收到。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文件
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关于资格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12)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1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14)质量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15)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6)退货、换货方案(格式自拟)
(17)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投标报价表格。
3.2.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且每一合同包的投标总(单)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投标文件语言
3.3.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 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4.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计划、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4.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3.4.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可以是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组成,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3.4.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写的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其价格、关键参数或指标等的,其投标无效。
3.4.6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7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标段) 或几个包(或标段)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将一个包(或标段)中的货物拆开投标。
3.5.投标有效期
3.5.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3.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6.投标保证金
3.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6.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6.4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形式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
3.6.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其投标无效。
3.6.6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说明
(一)投标人在提供投标保证金原始收据、投标企业对开收据、授权委托书(所提供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后,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等信息退还,予以原额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请相关投标人按上述说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的自行承担责任。
3.6.7 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以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退还。注:退还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原始收据、投标企业对开收据、授权委托书(所提供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电子版。
3.6.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3.6.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证明材料;
(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修改其投标文件;
(五)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六)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
4.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
4.3.2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
5.1.1投标人须在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解密,投标人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 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2 参与电子投标投标人,“不见面开标 ”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 30 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 ”在线签章。 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6.1.2 招标单位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2.评标
6.2.1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规定的评审标准,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6.2.2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
6.2.3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6.2.4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3.投标文件的初审
6.3.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6.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6.4.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6.4.5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5.投标文件的澄清
6.5.1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6.5.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5.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 6.5.2 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6.比较与评价
6.6.1 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6.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6.3 经评审后,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7、定标与授予合同
7.1.定标准则
7.1.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招标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7.1.2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7.1.3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7.2.中标通知
7.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 天;公示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 同》的一部分。
7.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具体退款手续详见本须知第 3.6.6 条。
7.2.4 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已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条件是已交纳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具体退款手续详见本须知第 3.6.7 条。
7.3.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投标人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8、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
8.1重新招标
8.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废标后重新招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价格结算标准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1.2 如果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直至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结果,本次招标宣布失败。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1.1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采购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二)在知道自己为评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五)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4.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检查
9.5.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5.2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质疑
10.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0.1.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1.4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款第 10.1.1 条、第 10.1.3 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10.2 投诉
10.2.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2.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10.2.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10.2.4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3其他
10.3.1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 通讯联系,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附件 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型、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2.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2.1.2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2 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对响应文件的投标价格作进一步综合比较与评价。
2.3 评审因素
2.3.1 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并以记名方式进行评分。
2.3.2 在评标中,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评标程序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表),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注:后续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对资格审查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序号
审查标准
审查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提供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无应税收入或当期税收零申报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纳税凭据,提供承诺函即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暂无从业人员未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本项社保缴纳材料,提供承诺函即可。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所属行业:批发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注:后续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对符合性审查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评审内容
投标人
1
2
3
…
1
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盖章的
3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
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5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
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招标需要
7
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说明: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企业,作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
附表三、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价格部分(合计30分)
价格部分
(30分)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是否成交的保证。
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0×30%
评估具体依据和理由用其报价金额表述。
30
商务技术部分(合计70分)
类似业绩
(6分)
提供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认,证明资料残缺不全、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
技术要求响应
(9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全部响应且无负偏离得9分;
所投产品参数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出现负偏离的一项指标扣1分;
注1:技术参数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技术白皮书、官网截图、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注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与上述证明材料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9
项目实施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采购需求分析和服装尺寸收集方案、服装增订方案;②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③抽检服务方案;④项目验收方案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2
质量保障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保障措施;②原材料管控;③生产过程及工艺过程保障及质检措施;④出厂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案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2
配送服务方案
(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流程;②人员配置;③服务承诺等3个方面;提供的内容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9
退货、换货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退货、换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制定退货要求;②退货产品处置;③检查与考核;④责任划分;⑤退货处理等5个方面;提供的内容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0
售后服务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增订、更换、和退换要求响应程序;②服务响应时间;③投诉受理响应程序;④客户反馈意见登记程序等4个方面;提供的内容中,内容详细完整齐全,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项目实施对象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内容严重脱离实际,可执行性差,内容与相关标准或制度相抵触等)。
12
合计
100
中小企业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参考)
注:该项目预算全部预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
所属行业:批发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若所供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仅需提供声明函,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合同
自治区中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定做物
服装名称: 款式:
面料成分含量:
里料成分含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质量标准和要求
1.面料及里料纤维成分含量:校服面料及里料纤维成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
2.规格尺寸:符合量体尺寸。
3.不允许使用不透气的面料及里料。
4.质量符合下列标准规定:
①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②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③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④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
⑤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⑥GB/T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5.其他质量或标识要求:产品标识、质量标识符合国家规定,完整齐全。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1.校服的样式、样衣由乙方免费设计、制作后,最终由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学生校服由乙方对每名学生量身定做或由家长、学生提供尺寸,适合学生身份及特点。
3.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四、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样品须经国家法定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检验项目齐全),在包装上标注“样衣”字样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密封包装,由甲方封存。
2.乙方生产的校服向甲方交付前须经国家法定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乙方将校服交付甲方时,每批须附有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该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检验项目齐全)。
3.每批次新采购的校服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须与样品做对比对照,并将校服抽样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主要项目,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由检验机构到校上门抽检,检验合格后,可正式收货并发放给学生使用。甲方有权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样衣样品做对比对照。
4.规格尺寸以每名学生的量体尺寸为准。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对学生进行量体。量体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应按每件(条)或每套校服独立牢固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以及甲方名称。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1.政府采购校服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算付款。
2.其他选用采购校服的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八、交货期限、方式、地点、运费
1.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 天内交货。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交货地点: 。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交货前 天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校服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校服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在10天内作出答复并解决问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4.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交付产品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妥善处理不合格校服。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违反合同,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书后30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被取消供应资格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完整合同1份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BYCG20262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总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内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二中学2026学年入学的新生校服,采购冬季校服约2100套(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
6、采购需求:(1)预估采购人数:2100名学生,实际供货人数以学校当期实际在册需订购校服学生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采购人数;(2)校服配置标准:外衣 1 件,内胆 1 件,裤子 1 条,每名学生每套最高限价为200元/人;
7、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1月10日前校服配送完成(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如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10、质保期:质保期一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期免费售后服务(含退换货、尺码调整、破损修补、丢失补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要求
❶ 外衣(冲锋衣外套)
面料:100% 聚酯纤维,克重180g±10g; 甲醛含量:符合 GB18401 B 类,甲醛未检出(检出限≤20mg/kg); 色牢度要求:耐水色牢度≥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耐汗渍色牢度≥4 级;耐酸、耐碱变色≥3-4 级,耐酸、耐碱沾色≥3-4 级; 性能要求:面料经预缩抗缩水处理,水洗尺寸变化率满足 GB/T31888 标准要求;面料具备防风、防雨、透湿、透气、抗寒、耐磨、保暖性能,成衣舒适耐用,不易变形,易洗涤。 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版型设计、生产工艺到成衣加工,严格按照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 标准制造。
❷ 内胆(摇粒绒内胆)
面料:100% 聚酯纤维,克重360g±10g; 甲醛含量:符合 GB18401 B 类,甲醛未检出(检出限≤20mg/kg); 色牢度要求:耐水色牢度≥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耐汗渍色牢度≥4 级;耐酸、耐碱变色≥3-4 级,耐酸、耐碱沾色≥3-4 级; 性能要求:面料经预缩抗缩水处理,水洗尺寸变化率满足 GB/T31888 标准要求;面料具备防风、抗寒、耐磨、保暖性能,成衣舒适耐用,不易变形,易洗涤。 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版型设计、生产工艺到成衣加工,严格按照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 标准制造。
❸ 校裤(复合毛绒面料)
面料为复合面料,面层:聚酯纤维 95%±3%、氨纶 5%±3%;底层毛绒:聚酯纤维 95%±3%、氨纶 5%±3%;克重450g±10g; 甲醛含量:符合 GB18401 B 类,甲醛未检出(检出限≤20mg/kg); 色牢度要求:耐水色牢度≥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耐汗渍色牢度≥4 级;耐酸、耐碱变色≥3-4 级,耐酸、耐碱沾色≥3-4 级;起毛起球等级≥4 级; 性能要求:面料经预缩抗缩水处理,水洗尺寸变化率满足 GB/T31888 标准要求;面料具备防风、防雨、抗寒、耐磨、保暖性能,成衣舒适耐用,不易变形,易洗涤。 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版型设计、生产工艺到成衣加工,严格按照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 标准制造。
附图仅为款式、色彩参考示意图,不作为唯一成品判定标准,不设置完全复刻的强制性要求,不存在排他性、指定性限制条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技术参数、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成衣整体版型结构、主色调与示意图无明显视觉差异,即视为满足款式颜色要求;纺织品生产、拍摄、印刷产生的细微色差,以及口袋、辅料、织带等非核心外观细节的合理差异,均不视为投标偏离。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完全满足校服执行标准,包括强制性国标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严控甲醛、可分解致癌染料、pH值、服饰绳带等安全;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严禁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保证达到校服直接接触皮肤部分棉纤维含量标称值不低于35%等标准要求;推荐性国标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细化贴身面料棉纤维含量、色牢度、缩水率、起球性等穿着指标。
落实“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为了避免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学校将推行“双送检”机制。在供应商送检的基础上,学校会结合实际再次送检,即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复检。
双送检:一次送检,供货企业必须提供每批次校服的合格检测报告(招标时提供的样衣质检报告不得作为验收依据。生产校服后要送质量部门检测并出具报告,即为”一次送检”),确保源头合规。
二次送检,学校按批次验收完成后,发放前须随机抽取校服,送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独立检测,即为“二次送检”。
四、验收要求
1、资料核验
企业出厂检验报告:CMA资质机构出具,覆盖GB/T 31888、GB 18401(B类)、GB 31701,原件留存。
合格标识与吊牌:每件必备,含厂名、型号、执行标准、安全类别、成分、洗涤说明。
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必要时)。
2、数量与包装验收
按年级、班级、尺码逐箱清点,核对总数与明细,误差≤2%。
外包装:无破损、受潮、污渍;箱内防尘袋/独立包装完好,无混码、错码。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合格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2-4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抽检的样本。
3、外观与安全检查
面料:与样衣一致;无起球、色差、色花、污渍 。
做工:针距均匀、无开线、脱扣、漏缝;商标缝侧缝、禁缝领口 。
安全细节(重点):- 绳带:7岁以下头颈无绳带;7岁以上头颈部无自由端,其余≤75mm 。
附件:纽扣/拉链无毛刺、锐利边缘,牢固不脱落;无残留断针 。
气味:无刺鼻异味(甲醛/可分解芳香胺超标) 。
4、标识核查
吊牌+耐久性水洗标齐全、信息一致:厂名、地址、号型、成分、执行标准GB/T 31888、安全类别B类、洗涤说明 。
校名/校徽:位置、大小、字体与样衣一致,缝制牢固 。
5、抽样送检
企业首检:出厂前CMA机构全项检测,报告原件交学校,日期在合同签订之后。
学校复检(二次送检):抽样:每批次随机抽男女各≥2套,全程录像、多方见证签字。
项目:甲醛、pH、可分解芳香胺、色牢度、纤维含量、绳带安全等。
机构:独立CMA资质机构;费用学校承担,不向家长收费。
放行:复检合格方可发放/付款;不合格封存、退货、追责。
6、留样与存档
留样:每批次男女各2套,封签签字,留样≥1年备查 。
档案:合同、检测报告、验收记录、抽样单、照片/视频、签字表全程存档,至少3年 。
7、不合格处理
轻微瑕疵:限期无条件返工/调换。
质量/安全不合格:整批拒收、全额退款、追责,上报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局 。
8、验收流程总览
1)成立小组→2) 核对资料→3) 清点数量→4) 外观安全检查→5) 标识核验→6) 抽样复检→7) 留样存档→8) 合格签字放行/不合格处置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和页码,并且招标方只接受A4纸张打印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作为废标处理。)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关于资格声明函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十二、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十四、质量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十五、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六、退货、换货方案(格式自拟)
十七、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
我公司收到贵单位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
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愿以投标报价( 元),合同履约期限: ,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工作。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天。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
8.该项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
10.所有有关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元)
小写:
大写:
合同履约期限
质量要求
质保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有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
关于贵代理公司年月日发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企业)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承诺:若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司(企业)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企业)承诺:本项目标的的所有权和该作品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归作者我公司(企业)所有。本项目我公司(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我公司(企业)承担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的侵权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司负责。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 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提供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函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无应税收入或当期税收零申报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纳税凭据,提供承诺函即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也需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自然人无需提供。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暂无从业人员未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本项社保缴纳材料,提供承诺函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致:
本公司参加 项目(标段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并声明:
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承诺书(无关联关系)
致: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活动,现就投标主体资格及关联关系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系、从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3.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若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本承诺真实、合法、有效,愿接受招标人、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附:保证金缴纳截图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十、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更好地配合采购的工作,我们投标人承诺如下:
1、不以各种名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借或送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
2、不以个人名义邀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考察旅游活动和宴请活动;
3、不发生与采购事项有关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如违反其中一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办反映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终止投标资格,今后不得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触犯法律由司法部门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技术要求
是否响应
是否偏离
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应仔细研读、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偏离部分必须在上表中填写,并在评审现场主动说明偏离情况。如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
2.投标人承诺:除本表响应的偏离项目及内容外,其他所有项目及内容均完全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相同。
3.如投标人与技术服务要求完全一致,须在上表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4.针对偏离项进行详细说明。
十二、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业绩描述
备注
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项目,并标明序号。(按采购人要求的范围提供相关业绩)
2.本表后须附清晰可辨的、真实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业绩评审要求)。如未附证明材料或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定。有效业绩的认定详见评审要求。
3. 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十四、质量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十五、配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六、退货、换货方案(格式自拟)
十七、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未做出明确要求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来源:巴州第二中学高中总务处
供稿:***
初审:唐武军
复审:冯朝辉
终审:蒋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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