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1

【招标公告】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采购单位 克州阿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合正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区EPC总承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区 EPC 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HZD2026093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区 EPC 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 20%,银行贷款 80%:50000 万元,招标人为克州阿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区 EPC 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 3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区 EPC 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施工资质须满足: <施工> ①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施工> ②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 ③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要求①<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要求②<设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资质; 3 投标人业绩要求:1、施工: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具有 1 项 200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或总承包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 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工作范围、工程类型、工程规模等内 容的合同扫描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 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合同内容应包含主体施工部分,仅升 压站部分或仅线路部分的业绩属于无效业绩;2、设计: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 1 个 2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业绩的合同。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5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注册单 位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其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 息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市〔2021〕40 号)相关要求。 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③近 3 年来(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相关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以项目 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 1 项 200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资料(须 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材料)或项目单位证明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 理);拟派项目经理如目前承担的在建项目与本项目计划实施周期存在重叠,应提供《拟派 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承诺函》,承诺能够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实际到岗履职,并确保不影 响本项目实施。 ④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近 6 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金的 证明材料)。 6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1)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 2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 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 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 9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违反前二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 1-8 条,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式 一份(加盖公章)在乌鲁木齐市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2 十四楼领取。售价(元):2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2 栋 1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2 栋 14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项目站址位于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内,新建装机规模 30 万千瓦光伏,新建 12 万千瓦时储能及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1)设计 1) 负责本标段的全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不 含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竣工图设计等)设计 交底、施工及验收配合及设计变更等,以上内容通过评审、图纸审核等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2) 光伏场区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文件及图纸等,施工图设计范围 与项目初步设计范围一致。 3)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配合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 审; 4)设计周期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基建中施工图要满足施工进度需求,工程并网 后 4 个月内提交全部竣工图。 (2)手续办理 1)满足本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含施工道路 林草手续)、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交通、网络通讯等手续办理及费用;铁路、公路、电网 线路跨越手续办理(如有),取得批复文件及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项目维稳相关手续 办理及费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综合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办理;工程技术监督办理;防洪专篇的实施及评审验收;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消防验收等全部消防手续办理;施工许 可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负责配合项目防雷设施施工及政府 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负责配合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工作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通过工程 竣工验收所须的全部手续及资料办理(以政府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2)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协调,配合完成项目全部竣工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含植被恢复报告、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并网前所有验收和达标投产,包含各项专题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安全验收、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并网验收、竣 工验收等现场各类验收的检查、会议、提交资料以及为满足地方政府固投工程等相关发生的 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配合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办理、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全容 量带负荷工作相关试验;其他标段并网等手续办理。 4)提交项目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 5)项目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协调事项和民事关系处理,如阻工,农民工讨薪等。 6)承担办理手续(含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差旅费)处理过 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7)在投产后 3 个月内完成水保验收、3 个月内完成环保、档案验收;工程在全容量投产后 6 个月内完成投资结算报告、6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3)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物资供货包括所有设 备、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转运、试验、仓储保管、设备包装 材料及施工垃圾的清运及处置等全部工作。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范围内所有外包装物(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件等所 附着的木质、金属、纸质及塑料等材质的包装箱、包装架、捆扎带、填充物等)的规范拆解、收集、分类、临时保管,并按时、完整地移交至项目部指定场地。 (4)工程施工 ①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支架基础施工,箱式 变电站施工,集电线路施工,接地工程施工,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恢复,桥梁的加固扩建工作)、围栏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堆场、渣场、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围栏、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土地 复垦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②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箱变、逆变器及相关附属设备的卸车及二次转运、仓储保管等工作,光伏组件、支架、箱变、逆变器、集电线路及电缆、防雷及设备接地、电缆防火及防护、其他及附属工程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试运等。 (5)其他内容:除设计、工程监理、设备监造、调试监督、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试验检测(第 三方)、决算、审计、经济后评价、初设评审、工程造价咨询、生产准备、基本预备费,建 设用地的永久征地费、耕地占用税、建设期土地使用税由招标人承担外,招标文件中虽然未 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和汇集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 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 服务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本项目全过程管理采用华能智慧基建系统,主机设备及软件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投标 人使用的电脑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智慧基建系统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需投标人配合,过程管 理投标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相关内容及要求》执行。同时配套操作人员。2.1.3 计划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及工程结算后三个月。本项目总工期为 12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暂定:光伏并网发电 2027 年 6 月 30 日。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2)设备 质量目标:选型合理、技术可靠、严格监造、供货及时、设备缺陷率为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州阿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州阿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新城街道昆山产业园综合服务楼 1 号 楼 2 层 23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合正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2 栋十四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469309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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