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随行易】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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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方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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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已由 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6〕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方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喀拉托别乡、胡吉尔台乡、科蒙乡、加哈乌拉斯台乡、喀拉苏乡、克令镇 ;
2.2 工程规模:输水管网总长度6.12km;新(改)建水表井506座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水表井维修801座;水表更换5840块;配水管道30.02km及配套附属设施;水厂滤池维护,更换滤料120m³、滤布100m²。设计水平年为2040年,设计供水总人口1.2万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工程规模内容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设计变更,做好图纸会审、各阶段验收及施工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施工: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完成全部施工,做好现场协调、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缺陷修复;采购: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配套技术服务及操作培训;
2.4 最高投标限价:***.93 元,其中:
□ 采用总价合同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同时公布工程量清单。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元及其他项 元);
☑ 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时,须同时公布主要项目的控制单价。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370000.00 元(含暂列金 370000.00 元,暂估价 0.00 元及其他项 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1 个;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2.7 工期要求: 总工期2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8,计划完工日期:2027-06-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水利行业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勘察的,还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
3.3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6.1 若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牵头方类型确定:
①施工企业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②勘察设计单位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以非联合体形式(单一投标人)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2 若招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由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担任。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 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1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采用资格预审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2)采用资格后审的,组建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则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若出现并列按1名计算)进行评审。
(3)“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计算方法:
①总得分计算公式:总得分=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
②各项分值及计算规则:
a.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满分60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报价评分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乘以60%进行折算。
b.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满分3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市场监管行为评价扣分标准”,以30分为基础分,逐项扣分后得出。
c.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满分1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AAA级10分、AA级8分、A级6分、B级及以下4分进行赋分。
4.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要求
答辩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地点、方式、题目范围、评审标准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1日 10时至2026年11月09日 1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9日 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要求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0时30分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方式一: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的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随行易交易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单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870-5191 。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地址: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解放路285号
邮编: 835700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649818595@qq.com
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方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吉林路999号鸿泰康城2号办公楼3楼
邮编: 835000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49721255@qq.com
电话: ***
传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尼勒克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999-4622337
10. 异议提出的渠道
受理部门: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受理电话:*** ***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已由 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6〕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二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方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喀拉托别乡、胡吉尔台乡、科蒙乡、加哈乌拉斯台乡、喀拉苏乡、克令镇 ;
2.2 工程规模:输水管网总长度6.12km;新(改)建水表井506座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水表井维修801座;水表更换5840块;配水管道30.02km及配套附属设施;水厂滤池维护,更换滤料120m³、滤布100m²。设计水平年为2040年,设计供水总人口1.2万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工程规模内容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设计变更,做好图纸会审、各阶段验收及施工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施工: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完成全部施工,做好现场协调、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缺陷修复;采购: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配套技术服务及操作培训;
2.4 最高投标限价:***.93 元,其中:
□ 采用总价合同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同时公布工程量清单。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元及其他项 元);
☑ 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时,须同时公布主要项目的控制单价。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370000.00 元(含暂列金 370000.00 元,暂估价 0.00 元及其他项 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1 个;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2.7 工期要求: 总工期2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8,计划完工日期:2027-06-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水利行业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勘察的,还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
3.3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6.1 若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牵头方类型确定:
①施工企业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②勘察设计单位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以非联合体形式(单一投标人)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2 若招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由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担任。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 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1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采用资格预审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2)采用资格后审的,组建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则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若出现并列按1名计算)进行评审。
(3)“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计算方法:
①总得分计算公式:总得分=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
②各项分值及计算规则:
a.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满分60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报价评分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乘以60%进行折算。
b.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满分3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市场监管行为评价扣分标准”,以30分为基础分,逐项扣分后得出。
c.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满分1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AAA级10分、AA级8分、A级6分、B级及以下4分进行赋分。
4.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要求
答辩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地点、方式、题目范围、评审标准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1日 10时至2026年11月09日 1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9日 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要求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0时30分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方式一: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的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随行易交易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单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870-5191 。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地址: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解放路285号
邮编: 835700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649818595@qq.com
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方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吉林路999号鸿泰康城2号办公楼3楼
邮编: 835000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49721255@qq.com
电话: ***
传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尼勒克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999-4622337
10. 异议提出的渠道
受理部门: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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