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二、项目名称: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红梅,王礼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为723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尉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2026-121磋商文件(定稿).pdf
350.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91.7K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尉犁县自然资源局的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
价更新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属于技术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
423.8万元,资产总额为38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
日期:2026年9月20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在本表中填写投标须知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
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采购单位: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响应须知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说明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
第七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2、采购项目名称: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4、采购机构名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鹅路欢乐海岸休闲商业购物中心2号楼23层
6、服务内容及预算: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9、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提交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
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备注好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
(4)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保函:9121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壹佰贰拾壹
元整);
(5)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8)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区外的供应商需提供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执业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彩色扫
描件;
(9)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估价师证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止。
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
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根据政采云系统提示,自行获取。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09
月30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
注明本项目信息[参考格式:SZZC121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3、开标(投标)日期:2026年0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若逾时,届时其投标将被
拒绝。
1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用:免费。
1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6、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17、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
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
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
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
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
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准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BFBS格式)参与投标。
17、采购单位名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1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第二部分响应须知
注:后文如有不一致,以“第二部分响应须知”为准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说明
第一章响应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响应文件仅适用于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书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2.4“货物”是指采购人需求的商品等。
2.5“服务”是指采购人需要的安装、维护等义务。
3.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投标人代表
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
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5.磋商文件构成
5.1要求响应“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等在本文件中均有说明。各章的内容如下: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
5)合同格式
6)附件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与本招标要约相关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询问: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询问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提出书面询问
或发邮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书面询问必须要有投标人的公司章印及法人章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电话告知已发询问或质疑等。否则,不予回复)。
7.2答询: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函后3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回复给询问人,或在指
定媒体上发布答复,并视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通知: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特殊情况除外),在指定媒体发布通知。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开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磋商组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
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若修改或澄清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距开标截止时间
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对竞争性磋商开标截止时间作延长。
8.2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录指定发布媒体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在信息指定
媒体网址发布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将视为告知潜在投标人并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
9.提示
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必要的资料。
9.2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9.3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
术要求做出详细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
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
9.4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对货物和服务实际需求调整的权利。
9.5规范或标准:文件所使用技术规范或标准,采用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或标准。
9.6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具体编制顺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为准。
11.证明投标人合格
11.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及附件)
1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报价要求
12.1竞争性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第一次报价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
平台,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第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
报价环节后,各供应商应尽快在政采云系统提交各自的二轮报价,超过30分钟(自代理机构
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起计算)未提交二轮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敬请注意!!!整个开标环
节需要供应商在系统确认的报价等信息最长时限均为30分钟。敬请注意!!本项目报价以最
终磋商报价为准。
12.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响应“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条款和代理服务
费等相关费用。
12.3供应商要按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采购需求”中单价、总价及其他事
项。
12.4报价方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和
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报价方如果不同意上述修改原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方应在报价
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
选择性的报价。
12.5若报价中有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均按“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后不得以
任何方式和理由增加费用。
12.6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
商应对所有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
响应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12.7供应商若涉及外汇的,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2.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2.9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或供货期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
责,采购单位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10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磋商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保证金,并且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金额详见“响应须知”。
13.2保证金必须按照本章“响应须知”规定交纳,磋商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磋商保证金。
13.3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因参加磋商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因参加磋商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其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有下
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
3)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90天。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有效期。延长磋商有效期在规定的网上发
布,延期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
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
单位公章。所有报价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他签字处
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报价方的印章后,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法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响应文件方为有效。
16.响应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6年0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16.2参加磋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地点,超过
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响应文件的审查
18.1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企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确定合格企业后再进入面对面磋商;磋
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
19.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对供应商具
有法律约束力。
20.磋商
20.1磋商原则
1)在磋商中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
正当的权益;
2)不以最低价格作为确定获得磋商成功的唯一依据;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0.2经采购代理机构提议,磋商小组就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内容与投标人进行单一分别磋商,并根据磋商情况可以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及合
同条款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
方可生效,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0.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0.4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5投标人对经磋商后有变动的技术、服务及合同条款内容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以
自动放弃投标处置。
21.最后报价
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1家及以上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综合评审
22.1磋商小组
1)评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有
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
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2.2.磋商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评审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作出响
应的情况进行符合性核查。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2)按磋商文件、评标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3)负责解答评标过程中的质疑。
4)根据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及答疑结果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得出评标结果。
5)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2.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4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技术得分
高的顺序优先排序。
22.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2.6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22.7关于评标纪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
有关部门关于招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必须
统一标准衡量标书,不得采用多种标准。
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5)评标期间主动上缴通讯设备,确保评标工作不受干扰。
6)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并回避。
7)必须对评标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
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得有接受投标人宴请、活动、馈赠或利益等
涉嫌不公行为。
8)磋商小组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有争议的问题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表决过半数
通过则有效。
9)所有招标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同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
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适当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
法律责任。
22.8评标流程及规则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投
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以下资料如果不能提供或
有缺项则视为对符合性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符合性审查表
说明: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对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
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
23.推荐成交候选人
2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投
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技术得分高的顺序优先排序。
24.确定成交投标人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25.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6.成交通知
26.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的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
期结束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是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评分细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评标原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的内容综合
评分,按得分最高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具体内容:由评
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说明: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对评分内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说明: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对评分内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27.质疑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违反法规的,或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届满的7
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质疑函送达(不接受传真、邮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应当署名(署
名包括法定代表人章印、投标人代表章印和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则,若无举证证明的视为无效质疑);
3)提起质疑及送达日期。
28.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企业,但答复内容不涉及
商业秘密。若调查论证产生费用的,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
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费用在磋商保证金中扣除。
29.投诉
质疑企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0.诚实信用
30.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企业的公平投争,不得损害招标人的
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或投诉)和恶意质疑(或投诉),并对质疑(或投诉)内容
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
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部长令第94号)第
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2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书
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属于失信用,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等。
31.投标保证金
31.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方因投标方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
方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31.2投标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31.3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
保证金从投标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到招标方指定账户,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
31.4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564359787@qq.com),合同备案后由政采云平台自动退还,如因未发送合同扫描件导致合
同未备案影响采购方支付款项,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1.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应当拒绝接受投标方的响应文
件,视为无效投标。
31.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31.6.1投标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31.6.2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及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2.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
本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章定标
33.定标标准
33.1招标方应在磋商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发出《成交投标确
认函》;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成交投标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投
标方,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方。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方且不提出
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方为成交投标方。
33.3成交投标方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
交投标方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投标方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3.3.1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3.3.2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
义务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
方。
33.4如果采购人确定该成交投标方无条件履行合同,应由招标方将对下一个可能成交的
投标方的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经审查后有类似情况的予以废标。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为维护国家利益,本次磋商评审小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报价
的权力。
35.中标(成交)通知书
35.1成交投标方确定后,招标方将成交结果应当在财政监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
布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成交)通知书》由招标方颁发给成交投标方。
35.1.1投标方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招标方应当在收到投标方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
复;质疑投标方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35.1.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投标确认函》5个工作日内,如不按规定确认成交投标方,应
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回函提出异议,经过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招标方
直接向成交首选投标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如逾期既不确认也不回函提出异议的,
招标方则视同采购人认可磋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首选结果,并由招标方直接向拟成交首选投
标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2在发布成交公告后,招标单位应当向成交投标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对
采购人和成交投标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
果,或者成交投标方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3《中标(成交)通知书》要作为采购人、成交投标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
采购合同须有招标方监章。
第五章授予合同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方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约定和成交方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不
得对招标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方的投标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实质性内容是指标的、数
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成交
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2.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32.4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
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2.5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的签订不属于32.1条规定的实质性修改,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32.6如成交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则按违约处理。
32.7招标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方的投标报价文件及其澄清、询标(答疑)文件及开
标现场承诺书等,均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法律依据。
32.8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成交人将成交项目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
人。而且,采购人或招标方也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32.8.1特殊情况下,采购人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
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
向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2.8.2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或成交供
应商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如发现成交供应商转包或违法分包时,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
改正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32.8.2.1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后,将采购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
供货和服务责任,但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采购人负责,并保证第三方
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其他投标报价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采购预算金额:48.5万。
二、主要服务内容
以2026年1月1日为基准日,2024年国土调查的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资料,对尉犁
县分布在平原的8个乡(镇)的总面积108969.58公顷(163.45万亩)的农用地进行了级别综合
评定;对各级别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修正体系。
三、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技术要求
1.工作依据:《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
2.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租赁价格确定
1).开展耕地、设施农业用地定级工作,选取土壤质量、灌溉条件、地形坡度、交通区位、
耕作距离、连片程度、产出水平等因子进行评价。
2).科学划分农用地级别,建立农用地定级单元数据库。
3).分级别、分类型确定耕地、设施农业用地基准地价,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农业收益
水平合理衔接。
4).测算各级别农用地土地价格,形成农用地价格体系。
3.建立地价修正体系,编制基准地价表及图件
1).建立完整宗地地价修正体系,包括: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2).编制规范成果表格:
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价格表
地价修正系数表
3).编制成果图件(CAD、GIS、标准制图格式):
土地级别分布图(农用地)
基准地价空间分布图
定级因素因子作用分值图
土地市场样点分布图
乡镇专项图件
4.撰写成果报告
1).技术报告:包括项目概况、技术依据、资料分析、外业调查、定级过程、估价测算、
结果分析、精度检验、对比分析、合理性论证等。
2).工作报告:包括工作组织、实施计划、人员配置、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工作难点及
处理、工作总结与建议。
3).应用说明书:明确成果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宗地地价测算示例、在土地交易、流转、
评估、税收等场景的应用规则及更新建议。
4).所有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满足评审验收要求。
5.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评审验收与备案
1).建设标准化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包含空间矢量数据、属性数据、样点数据、
测算过程数据、图件表格等,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数据汇交要求。
2).完成全套成果汇总归档,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成果:报告、图件、表格、数据库、原
始调查资料、工作底稿等。
3).配合采购人完成内部自检、县级初审、召开听证会、专家评审、修改完善、正式验收
等全流程工作。按规定完成成果上报、备案及相关手续办理,确保成果合法有效、可公开实施。
五、服务周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内业测算、定级估价、
报告图件编制及数据库建设。
2.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参加评审、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专家意见修改并最终通过验收备
案。
3.因采购人或政策调整导致工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顺延工期。
六、成果交付要求
1.文字成果: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应用说明书各纸质版5份,电子版(PDF+Word)1套。
2.图件成果: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等专题图件纸质版(A0/A1)1套,电子版(CAD、
SHP、JPG)1套。
3.表格成果:基准地价表、修正系数表、样点测算表等纸质版5份,电子版1套。
4.数据库成果:完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GIS格式)1套,附数据说明。
5.所有成果须无知识产权纠纷,版权归尉犁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
七、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项目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验收。
2.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实行专人负责、逐级审核制度。
3.验收通过后提供≥1年技术售后服务,包括成果解释、应用咨询、数据调整支持及配合
备案等。
4.成交人须指派项目负责人全程跟进,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第五部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
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投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
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
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
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
1.2标的
1.2.1标的名称:;
1.2.2标的数量:;
1.2.3标的质量:。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履行期限:;
1.5.2履行地点:;
1.5.3履行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
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
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
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
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
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
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
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
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
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
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
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
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
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
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
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
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
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
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
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
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
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
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
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
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
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
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
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
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招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
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
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
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
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
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
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
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
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
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
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通知和送达
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
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15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
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
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
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履约保证金
2.18.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
的履约保证金;
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
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
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
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
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
一、响应文件编制和装订顺序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和页码。
2、投标人可以参照下列顺序排列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各投标供应商可参考范本格式,响应文件应做到工整和完整。
2、凡需要签字盖章的,必须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人员签字,公章必须是单
位法人印章。
3、凡有备注说明的,必须符合说明的要求。
第七部分附件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需放置目录后一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兹声明:以上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二)投标函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20年月日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就此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采购内容)的投标及合同的执
行、完成和后期质保,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申请
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住址)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就此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采购内容)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
完成和后期质保,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被授权人)职务:
(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附件五)反商业贿赂书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
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
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代表:
(单位公章)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采购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九)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内容:
需提供项目合同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在本表中填写投标须知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一、项目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二、项目名称: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766 号华隆国际大厦 24 层2401 室 | 报价:482000(元) | 95.33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 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 对尉犁县分布在平原的8个乡(镇)的总面积108969.58公顷(163.45万亩)的农用地进行级别综合评定;对各级别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修正体系。 | 对尉犁县分布在平原的8个乡(镇)的总面积108969.58公顷(163.45万亩)的农用地进行级别综合评定;对各级别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修正体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红梅,王礼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为723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尉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2026-121磋商文件(定稿).pdf
350.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91.7K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尉犁县自然资源局的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
价更新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属于技术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
423.8万元,资产总额为38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
日期:2026年9月20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在本表中填写投标须知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
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采购单位: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响应须知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说明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
第七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2、采购项目名称: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4、采购机构名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鹅路欢乐海岸休闲商业购物中心2号楼23层
6、服务内容及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对尉犁县分布在平原的8个乡(镇)的总面积108969.58公顷(163.45万亩)的农用地进行级别综合评定;对各级别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修正体系。 | 48.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无 |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9、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提交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
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备注好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
(4)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保函:9121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壹佰贰拾壹
元整);
(5)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8)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区外的供应商需提供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执业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彩色扫
描件;
(9)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估价师证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止。
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
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根据政采云系统提示,自行获取。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09
月30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
注明本项目信息[参考格式:SZZC121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3、开标(投标)日期:2026年0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若逾时,届时其投标将被
拒绝。
1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用:免费。
1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6、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17、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
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
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
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
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
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准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BFBS格式)参与投标。
17、采购单位名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1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第二部分响应须知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项目编号 | XJSZ-DL-2026-CS-121号 |
| 2 | 项目名称 | 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
| 3 | 采购单位 | 名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
| 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鹅路欢乐海岸休闲商业购物中心2号楼23层联系人:***联系电话:*** |
| 5 | 预算金额 | 48.5万(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 6 | 采购内容 | 对尉犁县分布在平原的8个乡(镇)的总面积108969.58公顷(163.45万亩)的农用地进行级别综合评定;对各级别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修正体系。 |
| 7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8 | 服务地点 | 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
| 9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0 | 付款方式及币种 | 根据项目进度结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11 | 资格审查资质 | (1)-(9)项为投标报价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1)提交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1 | 资格审查资质 |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承诺书彩色扫描件;(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备注好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4)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保函:9121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壹佰贰拾壹元整);(5)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彩色扫描件;(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8)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供应商需提供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执业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9)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估价师证书。(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对资格审查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
| 1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13 | 响应性有效期 | 90天 |
| 1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5 | 分(转)包 | 不允许 |
| 1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7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日期及地址 | 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止联系电话:***地点:政采云平台 |
| 18 | 投标保证金 | 9121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壹佰贰拾壹元整):投标保证金只针对公对公汇款,个人名义汇款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核实为准。)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保证金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仅支持平台电子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上方式投标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即可。具体缴纳方式如下:一、电子保证金:账户信息:按系统自动生成的收款账号信息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在【保证金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证金(在线获取账号)】,点击【新疆保证金平台】,自动从银行获取保证金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信息。供应商需将保证金转入获取到的收款账号。注:如采用电子保证金形式,在平台勾选时缴纳方式务必不要选择“银行转账”,否则平台将无法及时自动退还保证金。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保函推荐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立即申请,具体操作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纸质保函,采用纸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担保保证人应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8 | 投标保证金 |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并且在开具保函(保险)的银行等官网能查验真伪信息,且提供相关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在投标文件中做相应体现,并在开标时向代理机构单独提供证明。三、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并且在开具保函的银行官网能查验真伪信息,提供保函信息包括相关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在投标文件中做相应体现,并在开标时向代理机构单独提供证明。注:1、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退还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为电子保证金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政采云平台自动退还。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564359787@qq.com),合同备案后由政采云平台自动退还。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投标人不接受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响应文件的。 |
| 19 | 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
| 20 | 响应文件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 |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解密文件一份、BFBS备份文件一份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22 | 投标文件解密 |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 23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缴纳账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1、代理报酬的收取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账户名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505017060400000037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巴音西路支行行号:105888000063 |
| 24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规定执行;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价格扣除幅度: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将价格给予10%的扣除;4、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24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 25 | 质疑须知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拟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可通过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或通过扫描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564359787@qq.com),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线上递交的质疑函原件需在质疑期内补寄至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质疑。(6)如质疑函内容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全,质疑函将不予接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若对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25 | 质疑须知 | 事项的范围。未依法进行质疑的投诉,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遵守上述程序,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高效进行。 |
| 26 | 其他事项 | 1、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需另行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彩打并逐页盖鲜章)、副本二份(应为正本的复印件),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代理机构收到纸质文件后,办理后续手续)2、纸质及电子标书邮寄地址:1)收件人:******2)收件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鹅路欢乐海岸2号楼 |
| 27 | 解释权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本采购代理机构 |
| 备注 |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磋商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 |
|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 | ||
注:后文如有不一致,以“第二部分响应须知”为准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说明
第一章响应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响应文件仅适用于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书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2.4“货物”是指采购人需求的商品等。
2.5“服务”是指采购人需要的安装、维护等义务。
3.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投标人代表
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
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5.磋商文件构成
5.1要求响应“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等在本文件中均有说明。各章的内容如下: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
5)合同格式
6)附件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与本招标要约相关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询问: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询问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提出书面询问
或发邮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书面询问必须要有投标人的公司章印及法人章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电话告知已发询问或质疑等。否则,不予回复)。
7.2答询: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函后3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回复给询问人,或在指
定媒体上发布答复,并视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通知: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特殊情况除外),在指定媒体发布通知。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开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磋商组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
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若修改或澄清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距开标截止时间
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对竞争性磋商开标截止时间作延长。
8.2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录指定发布媒体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在信息指定
媒体网址发布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将视为告知潜在投标人并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
9.提示
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必要的资料。
9.2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9.3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
术要求做出详细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
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
9.4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对货物和服务实际需求调整的权利。
9.5规范或标准:文件所使用技术规范或标准,采用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或标准。
9.6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具体编制顺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为准。
11.证明投标人合格
11.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及附件)
1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报价要求
12.1竞争性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第一次报价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
平台,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第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
报价环节后,各供应商应尽快在政采云系统提交各自的二轮报价,超过30分钟(自代理机构
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起计算)未提交二轮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敬请注意!!!整个开标环
节需要供应商在系统确认的报价等信息最长时限均为30分钟。敬请注意!!本项目报价以最
终磋商报价为准。
12.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响应“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条款和代理服务
费等相关费用。
12.3供应商要按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采购需求”中单价、总价及其他事
项。
12.4报价方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和
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报价方如果不同意上述修改原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方应在报价
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
选择性的报价。
12.5若报价中有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均按“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后不得以
任何方式和理由增加费用。
12.6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
商应对所有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
响应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12.7供应商若涉及外汇的,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2.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2.9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或供货期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
责,采购单位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10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磋商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保证金,并且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金额详见“响应须知”。
13.2保证金必须按照本章“响应须知”规定交纳,磋商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磋商保证金。
13.3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因参加磋商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因参加磋商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其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有下
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
3)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90天。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有效期。延长磋商有效期在规定的网上发
布,延期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
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
单位公章。所有报价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他签字处
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报价方的印章后,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法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响应文件方为有效。
16.响应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6年0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16.2参加磋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地点,超过
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响应文件的审查
18.1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企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确定合格企业后再进入面对面磋商;磋
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
19.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对供应商具
有法律约束力。
20.磋商
20.1磋商原则
1)在磋商中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
正当的权益;
2)不以最低价格作为确定获得磋商成功的唯一依据;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0.2经采购代理机构提议,磋商小组就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内容与投标人进行单一分别磋商,并根据磋商情况可以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及合
同条款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
方可生效,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0.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0.4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5投标人对经磋商后有变动的技术、服务及合同条款内容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以
自动放弃投标处置。
21.最后报价
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1家及以上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综合评审
22.1磋商小组
1)评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有
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
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2.2.磋商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评审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作出响
应的情况进行符合性核查。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2)按磋商文件、评标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3)负责解答评标过程中的质疑。
4)根据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及答疑结果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得出评标结果。
5)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2.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4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技术得分
高的顺序优先排序。
22.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2.6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22.7关于评标纪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
有关部门关于招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必须
统一标准衡量标书,不得采用多种标准。
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5)评标期间主动上缴通讯设备,确保评标工作不受干扰。
6)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并回避。
7)必须对评标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
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得有接受投标人宴请、活动、馈赠或利益等
涉嫌不公行为。
8)磋商小组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有争议的问题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表决过半数
通过则有效。
9)所有招标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同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
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适当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
法律责任。
22.8评标流程及规则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投
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以下资料如果不能提供或
有缺项则视为对符合性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招标人要求 | 是否符合 | 偏离说明 |
| 1 | 响应文件逐页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字 | ||
| 2 | 开标一览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3 | 投标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4 | 响应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 5 | 服务期限满足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要求 | ||
| 6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评审专家认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说明: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对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
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
23.推荐成交候选人
2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投
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技术得分高的顺序优先排序。
24.确定成交投标人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25.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6.成交通知
26.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的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
期结束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是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评分细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评标原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的内容综合
评分,按得分最高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具体内容:由评
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说明: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对评分内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一、投标报价(10分) | |||
| 1 | 投标报价 | 10 |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 |
| 1 | 投标报价 | 10 | 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10分。 |
| 二、商务部分(24分) | |||
| 1 | 类似业绩 | 10 | 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时间、项目内容、签订双方单位名称及公章),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得分。 |
| 2 | 人员配备 | 14 | 1)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配备3名及以上土地估价师得6分;配备2名得4分;配备1名得2分;未配备不得分;2)团队配备专职技术审核人员,且每提供一人具备高级职称或土地估价师得4分;具备中级职称得2分;此项最高得8分,未配备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不齐全不得分,同一人同时具备多项资格的,按最高分值项计分一次,不重复累计。(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 三、技术部分(66分) | |||
| 1 | 实施方案 | 30 | 根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说明和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评估依据完整、法律法规引用准确;②评估范围、对象、内容清晰明确;③评估流程完整(前期准备→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分析测算→报告编制→审核定稿);④关键环节控制措施具体可行;⑤评估方法科学、贴合项目特点;⑥服务保障措施完整全面、针对性强,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交成果。每具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30分,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重难点问题分析及 | 12 | 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难点分析②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合理化建议 |
| 2 | 应对措施 | 12 | ③整体分析和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理解深入、逻辑清晰、重点难点定位准确,解决思路清晰,方案措施可行,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得12分,以上内容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3 | 进度计划与保障 | 12 |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内容中关于进度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各阶段工作周期及时间节点;2.人员、设备、资料保障措施到位;3.针对加急、延期情况有应急预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 4 | 应急方案 | 8 | 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情况的①应急预案②人员的调配③响应时间④紧急联系人等方面。全部满足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有描述不准确单一者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
| 5 | 服务承诺 | 4 |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人员安排、②服务响应、③定期回访、④服务承诺。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满分 | 100分 | ||
说明: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对评分内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
27.质疑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违反法规的,或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届满的7
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质疑函送达(不接受传真、邮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应当署名(署
名包括法定代表人章印、投标人代表章印和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则,若无举证证明的视为无效质疑);
3)提起质疑及送达日期。
28.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企业,但答复内容不涉及
商业秘密。若调查论证产生费用的,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
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费用在磋商保证金中扣除。
29.投诉
质疑企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0.诚实信用
30.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企业的公平投争,不得损害招标人的
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或投诉)和恶意质疑(或投诉),并对质疑(或投诉)内容
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
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部长令第94号)第
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2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书
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属于失信用,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等。
31.投标保证金
31.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方因投标方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
方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31.2投标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31.3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
保证金从投标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到招标方指定账户,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
31.4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564359787@qq.com),合同备案后由政采云平台自动退还,如因未发送合同扫描件导致合
同未备案影响采购方支付款项,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1.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应当拒绝接受投标方的响应文
件,视为无效投标。
31.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31.6.1投标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31.6.2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及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2.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
本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章定标
33.定标标准
33.1招标方应在磋商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发出《成交投标确
认函》;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成交投标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投
标方,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方。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方且不提出
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方为成交投标方。
33.3成交投标方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
交投标方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投标方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3.3.1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3.3.2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
义务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
方。
33.4如果采购人确定该成交投标方无条件履行合同,应由招标方将对下一个可能成交的
投标方的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经审查后有类似情况的予以废标。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为维护国家利益,本次磋商评审小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报价
的权力。
35.中标(成交)通知书
35.1成交投标方确定后,招标方将成交结果应当在财政监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
布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成交)通知书》由招标方颁发给成交投标方。
35.1.1投标方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招标方应当在收到投标方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
复;质疑投标方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35.1.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投标确认函》5个工作日内,如不按规定确认成交投标方,应
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回函提出异议,经过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招标方
直接向成交首选投标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如逾期既不确认也不回函提出异议的,
招标方则视同采购人认可磋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首选结果,并由招标方直接向拟成交首选投
标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2在发布成交公告后,招标单位应当向成交投标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对
采购人和成交投标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
果,或者成交投标方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3《中标(成交)通知书》要作为采购人、成交投标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
采购合同须有招标方监章。
第五章授予合同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方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约定和成交方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不
得对招标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方的投标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实质性内容是指标的、数
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成交
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2.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32.4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
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2.5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的签订不属于32.1条规定的实质性修改,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32.6如成交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则按违约处理。
32.7招标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方的投标报价文件及其澄清、询标(答疑)文件及开
标现场承诺书等,均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法律依据。
32.8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成交人将成交项目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
人。而且,采购人或招标方也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32.8.1特殊情况下,采购人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
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
向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2.8.2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或成交供
应商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如发现成交供应商转包或违法分包时,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
改正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32.8.2.1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后,将采购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
供货和服务责任,但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采购人负责,并保证第三方
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其他投标报价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尉犁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XJSZ-DL-2026-CS-121号
采购预算金额:48.5万。
二、主要服务内容
以2026年1月1日为基准日,2024年国土调查的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资料,对尉犁
县分布在平原的8个乡(镇)的总面积108969.58公顷(163.45万亩)的农用地进行了级别综合
评定;对各级别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修正体系。
三、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技术要求
1.工作依据:《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
2.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租赁价格确定
1).开展耕地、设施农业用地定级工作,选取土壤质量、灌溉条件、地形坡度、交通区位、
耕作距离、连片程度、产出水平等因子进行评价。
2).科学划分农用地级别,建立农用地定级单元数据库。
3).分级别、分类型确定耕地、设施农业用地基准地价,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农业收益
水平合理衔接。
4).测算各级别农用地土地价格,形成农用地价格体系。
3.建立地价修正体系,编制基准地价表及图件
1).建立完整宗地地价修正体系,包括: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2).编制规范成果表格:
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价格表
地价修正系数表
3).编制成果图件(CAD、GIS、标准制图格式):
土地级别分布图(农用地)
基准地价空间分布图
定级因素因子作用分值图
土地市场样点分布图
乡镇专项图件
4.撰写成果报告
1).技术报告:包括项目概况、技术依据、资料分析、外业调查、定级过程、估价测算、
结果分析、精度检验、对比分析、合理性论证等。
2).工作报告:包括工作组织、实施计划、人员配置、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工作难点及
处理、工作总结与建议。
3).应用说明书:明确成果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宗地地价测算示例、在土地交易、流转、
评估、税收等场景的应用规则及更新建议。
4).所有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满足评审验收要求。
5.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评审验收与备案
1).建设标准化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包含空间矢量数据、属性数据、样点数据、
测算过程数据、图件表格等,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数据汇交要求。
2).完成全套成果汇总归档,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成果:报告、图件、表格、数据库、原
始调查资料、工作底稿等。
3).配合采购人完成内部自检、县级初审、召开听证会、专家评审、修改完善、正式验收
等全流程工作。按规定完成成果上报、备案及相关手续办理,确保成果合法有效、可公开实施。
五、服务周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内业测算、定级估价、
报告图件编制及数据库建设。
2.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参加评审、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专家意见修改并最终通过验收备
案。
3.因采购人或政策调整导致工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顺延工期。
六、成果交付要求
1.文字成果: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应用说明书各纸质版5份,电子版(PDF+Word)1套。
2.图件成果: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等专题图件纸质版(A0/A1)1套,电子版(CAD、
SHP、JPG)1套。
3.表格成果:基准地价表、修正系数表、样点测算表等纸质版5份,电子版1套。
4.数据库成果:完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GIS格式)1套,附数据说明。
5.所有成果须无知识产权纠纷,版权归尉犁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
七、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项目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验收。
2.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实行专人负责、逐级审核制度。
3.验收通过后提供≥1年技术售后服务,包括成果解释、应用咨询、数据调整支持及配合
备案等。
4.成交人须指派项目负责人全程跟进,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第五部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
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投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
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
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
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
1.2标的
1.2.1标的名称:;
1.2.2标的数量:;
1.2.3标的质量:。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总价 | ||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履行期限:;
1.5.2履行地点:;
1.5.3履行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
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
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
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
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
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
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
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
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
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
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
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
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
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
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
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约定送达地址: | 约定送达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
| 开户账号: | 开户账号: |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
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
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
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
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
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
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
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
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
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
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
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
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
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招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
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
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
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
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
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
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
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
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
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
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通知和送达
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
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15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
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
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
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履约保证金
2.18.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
的履约保证金;
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
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
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
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
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
一、响应文件编制和装订顺序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和页码。
2、投标人可以参照下列顺序排列响应文件:
| 序号 | 编制文件名称 | 解密文件 | 备注 |
| 1 | 封面 | 格式自定(注明:响应项目信息、响应单位信息) | |
| 2 | 目录 | 格式自定并注明页码 | |
| 3 | 开标一览表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4 | 投标函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5 | 携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 彩色扫描件 | 格式自定 |
| 6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7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8 | 开户许可证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 彩色扫描件 | 格式自定 |
| 9 |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彩色扫描件 | 格式自定 |
| 10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11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12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13 | 评分相关内容 | 彩色扫描件 | 格式自定 |
| 14 |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简历表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15 | 企业类似业绩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16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17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 彩色扫描件 | 见附表 |
| 序号 | 编制文件名称 | 解密文件 | 备注 |
| 18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彩色扫描件 | 格式自定 |
| 备注 | 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响应文件方为有效.............,.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 ||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各投标供应商可参考范本格式,响应文件应做到工整和完整。
2、凡需要签字盖章的,必须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人员签字,公章必须是单
位法人印章。
3、凡有备注说明的,必须符合说明的要求。
第七部分附件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需放置目录后一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小写:大写: |
| 项目负责人 | |
| 服务期限 | |
| 备注 |
兹声明:以上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二)投标函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根据贵方为 |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 | ||
| 地邮编: | 址: | ||
| 电 | 话: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20年月日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就此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采购内容)的投标及合同的执
行、完成和后期质保,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申请
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住址)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就此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采购内容)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
完成和后期质保,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被授权人)职务:
(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致: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附件五)反商业贿赂书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
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
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代表:
(单位公章)
日期:20年月日
| 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 | 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年月 |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投标人: | 投标人名称 | 日第(项目编号)号招标公告关于(项目名称)的招标项目,本 | |
| 地址: | 签字人姓名、职务: | (代理(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
| 传真: |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 邮编: | 电话: | ||
| (单位公章) | |||
| 20年月日 |
(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采购内容: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 1 | 响应文件逐页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字 | ||
| 2 | 开标一览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3 | 投标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4 | 响应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 5 | 服务期限满足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要求 | ||
| 6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评审专家认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 主要经历 |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岗位 | 从事该岗位时间 |
| 1 | |||||
| 2 | |||||
| 3 | |||||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九)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内容: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金额 | 日期 |
| … | … | … | … |
需提供项目合同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在本表中填写投标须知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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