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精河县220千伏变电站)-监理
所属地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4-11
【招标公告】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精河县220千伏变电站)-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精河县220千伏变电站)-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精河县220 千伏变电站)-
监理
(招标编号:XJL2024-04-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万元,招标人为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其中电力设施(主变规划4×180MVA;
本期2×180MVA。
220kV 规划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本期220kV 建成双母线接线,220kV出线规划4回,本期建
成2回。35kV 规划为单母线分段,本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规划出线8回/每段,共计32
回,本期出线16回)等配套设施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精河县220千伏变电站)-
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精河县220千伏变电站)-
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总监为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8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网站截
图,以上原件核查并提交叁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
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博乐市中央公馆A2#号楼三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4月30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博乐市中央公馆A2#号楼三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精发改行政<2024>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州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精河县220千伏变电站)
监理
2.2 建设地点:精河县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其中电力设施(主变规划4×180MVA; 本期2X
180MVA. 220kV 规划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本期 220kV 建成双母线接线,220kV出线规划4回,
本期建成2回。35kV 规划为单母线分段,本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规划出线8回/每段,
共计32回,本期出线16回)等配套设施建设。
2.4工程投资:111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
2.5计划工期:225天,计划2024年05月05日开工2024年12月15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为电
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0日10时至2024年04月28日2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
外)
5.2 获取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网站截
图,以上原件核查并提交叁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
取。
5.3领取地点: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市中央公馆A2#号楼三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04月30日11时00分,地
点为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市中央公馆A2#号楼三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博尔塔拉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精河县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5451234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博乐市中央公馆A2#号楼三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153702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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