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
【招标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E6527003913001557)
一、更正内容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评标结果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的内部处置批复
博州林业管理站:
你科室提交《关于认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评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的申请》已收文。本局依托内部档案、工商公示信息、人员社保资料、整场评标档案以及项目异常公告材料开展全面核查,现将核查事实、法规依据和处置决定下达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一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二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三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精河县)四标段
项目编号:E6527003913001557001001、E6527003913001557001002、E6527003913001557001003、E6527003913001557001004
招标代理机构: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评标日期:2026年7月13日
代理机构后续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项目异常公告,暂停中标公示、合同洽谈等后续全部流程。
二、查实问题
经核查,本项目评标专家孔维龙,供职企业与本次招标代理公司隶属于同一集团主体,双方存在股权隶属、人事管理层面的利害关系,属于法定强制回避人员。该专家全程参与资格审查、分项打分、数据汇总以及评标报告编制整套评审工作,事前没有主动申报回避。
招标代理机构在专家抽取、现场评标环节未开展利害关系前置筛查,致使存在利益关联的专家进入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评审公正性无法兜底保障,无法依靠剔除该专家得分开展复评补救。
三、适用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二条。
2.工程招投标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一条。
四、正式处置决定
1.认定本项目本轮所有评审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排序全部无效;
2.即刻要求招标代理撤销项目现有异常公告,封存本次全部评审资料,终止当前采购流程;
3.由你科室牵头筹备项目二次招标,严格落实利害关系排查制度,重新抽取无任何利益纠葛的评审专家,完整开展开标、评标全流程工作;
五、内部工作管控要求
1.项目经办科室在收到本批复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文书送达招标代理,督促对方严格执行整改指令;
2.后续新项目抽取专家时,必须建立专家关联关系核查台账,存档备查;
3.二次招标公告发布完毕3个工作日内向监管科室报送公告截图备案。
发文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公章)
2026年7月19日二、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博州州直机关二号楼六楼 | 代理地址: | 新疆博乐市青得里大街168号(州政府对面) |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 833400 |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代理联系人: | *** |
| 招标人邮箱: | 代理邮箱: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代理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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