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水磨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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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水磨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水磨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Y-2024011
项目名称: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水磨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水磨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多功能清扫车一辆,10个垃圾船,污水处理设备1套(50m³/d),用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中标合同后2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包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及电子保函获取方式详见《关于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指南:http://limit.meetnet.cn/》客服热线:400-0809997(工作日:9:00-18:00)
2、投标人在开具电子保函支付保费时,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并将保费支付凭证列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视为未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地 址: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伊宁路7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水磨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pdf
412.1K
招标参数.doc
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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