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2处商铺租金评估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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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2处商铺租金评估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2处商铺租金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2279838259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报价起止时间:2026-02-27 17:45 - 2026-03-03 20:00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 2. 持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备案。 3. 项目团队配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房地产估价经验,且熟悉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本地房产租赁市场。 4. 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政采在线询价公告.docx
响应附件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
2. 持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备案。
3. 项目团队配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房地产估价经验,且熟悉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本地房产租赁市场。
4. 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六道湾街道 南湖东路3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2处商铺租金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2279838259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报价起止时间:2026-02-27 17:45 - 2026-03-03 20:00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 2. 持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备案。 3. 项目团队配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房地产估价经验,且熟悉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本地房产租赁市场。 4. 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资产评估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资产评估; 是否中小企业制造产品:是;采购需求:项目内容:水区南湖东路28号一层商铺、水区东八家户吉兴巷晟和苑小区188-7号商铺 2处资产分别出具合规评估报告,作为房产公开招租底价依据。 服务时限:自委托生效且资料齐全之日起,5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 1. 供应商需在接到委托后1小时内响应,优先安排人员开展现场查勘与资料收集工作。 2. 出具的评估报告需严格遵循国家及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且包含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详细说明,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要求,确保通过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3. 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规定,对涉及的国有资产信息、数据资料等不得对外泄露。 4. 报告出具后,需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答疑、必要修改等后续服务工作。 其他信息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2件 | ***.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政采在线询价公告.docx
响应附件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
2. 持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备案。
3. 项目团队配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房地产估价经验,且熟悉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本地房产租赁市场。
4. 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六道湾街道 南湖东路3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报价要求 | 1. 报价为包干总价,包含现场查勘费、资料收集费、报告编制费、签章费、税费等全部服务费用。 2.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 服务要求 | 1. 供应商需在接到委托后1小时内响应,优先安排人员开展现场查勘与资料收集工作。 2. 出具的评估报告需严格遵循国家及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且包含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详细说明,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要求,确保通过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3. 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规定,对涉及的国有资产信息、数据资料等不得对外泄露。 4. 报告出具后,需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答疑、必要修改等后续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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