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关于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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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外包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关于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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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分行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服务工作需要,我分行拟开展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外包项目,现公开对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根据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具体业务情况,拟采购乌鲁木齐同城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卡)及维护工作、现金清分等工作以及昌吉同城分行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卡)及维护工作的外包服务。
1.2<技术要求
1.2.1.现金类自助机具的清机加钞、清机加单。
1.2.2.非现金类自助机具的清机加卡、清机加票。
1.2.3.业务性故障维护。
1.2.4.技术性故障(指自助设备硬件模块发生的故障)维护、保养及软硬件升级。
1.2.5.司法现场取证。
1.2.6.每次清机加钞、清机加单或维护后对自助机具的加钞间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洁,排除安全隐患。
1.2.7.应急服务包括为客户取出紧急吞卡、处理紧急吞钞/卡钞及处理影响自助机具安全运行的其他情况。
1.2.8.每次清机加钞、清机加单或维护时应对自助机具布设地各类物品及设施外观、环境、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根据甲方指示协助开展维修事宜。
1.2.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自助机具日报、周报等运行工作报告。
1.2.10.根据甲方自助机具升级配置情况,开展增配功能模块的清机、维护等工作。
1.2.11.负责所服务自助机具的钥匙与密码管理,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运行从而有效保障甲方自助机具运行安全性。
1.2.12.对甲方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银行同业调入、支行上缴、上门收款的(人民币/本外币)现金,以及现金类自助机具回笼、加钞的人民币现金,进行清分、记录冠字号码、捆扎等,并对现金类自助机具加钞款进行配款、装封箱等。<<<<1.2.13.其他业务(如临时性相关工作等)。
1.3 服务工作时间
1.3.1.日常工作 <
法定工作日及全年故障维护(含节假日)。
1.3.2.临时工作
(1)节假日如有加班服务需求,由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
(2)临时应急服务(含周末、节假日、日常非工作时段)由甲方临时通知乙方。
1.4 服务质量要求
1.4.1.甲方当日安排的工作计划,乙方必须在当日完成,并在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前回复甲方工作处理结果。
1.4.2.乙方应协助甲方快速处理持卡人在自助机具交易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维护甲方形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甲方自助机具运维效率。
1.4.3.服务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现金类自助机具平均有效开机率原则上不低于98.5%。
1.4.4.合同期内乙方如出现违约或服务效率低下事项,甲方知会乙方,并经乙方确认后有权从季度服务费中直接扣款。
1.4.5.乙方承诺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并配合甲方检查;配合甲方接受外部监管机构的检查;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乙方不得将甲方运营外包业务进一步分包或转包给其他第三方。
1.4.6.人民币10元及以上面额必须全额机械清分,人民币5元及以下券别如不适合使用机械清分,可以组织手工清分。
1.4.7.经清分后现金金额准确,均不夹杂假币,不出现长短款。
1.4.8.经清分后缴存甲方当地人民银行发行库现金,应按当地人行的入库钱捆标准进行相关标识、打捆和包装。完整券钱捆中每捆含残损券的比率,残损券钱捆中每捆含完整券的比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1.4.9.经清分后缴存甲方合作银行同业现金,应符合甲方合作银行同业对钱捆质量分类、包装要求。
1.4.10.经清分后用于甲方网点柜面、现金类自助机具对外支付的现金,不夹杂不宜流通钞币。
1.5<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经营正常,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1.5.3.区域性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全国性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1.5.4.外包商连续两年盈利。
1.5.5.自助机具运营外包商提供至少3份有效合同,现金清分外包商提供至少5份外包合同。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10:00-13:30,15:30-19: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https://cg.cib.com.cn/)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zhaoyan316212@cib.com.cn邮箱,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公司名称(全称)。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1-2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3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自助机具运营、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调研若有变更,请以兴业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征集调研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五、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5-12-11 19:34;寻源截止时间:2025-12-1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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