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和田地区 | 采购单位 | 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CGGCSZ-FW-TMY-JZCG-2026-002
项目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采购
截标/开标时间:2026/3/31 10:0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签订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行管理合同(合同编号:E6500003901005323002),拟对该项目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前期工作技术服务进行采购,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上,是《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流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近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任务是灌溉、供水、防洪,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于田县城约75km。水库总库容3742万m3,为III等中型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厂房等组成,最大坝高131.0m,电站装机容量为4.1MW。项目总工期1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施工服务期限54个月,运营服务期限60个月。
2.2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吐米亚村。
2.3 采购内容:依据国家《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0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提纲(试行)》(2021 年 9 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编制探矿权申请资料并完成向主管部门提交获得探矿权证、完成地质储量报告(详查程度)及评审、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二合一方案)、完成采矿权证办理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合同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固体矿产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矿产勘查项目业绩。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应的配套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3.5 其他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5.2 请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桥头路10号
邮 编:443002
采购网址:http://ec.ceec.net.cn(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网上报价联系人: 汪艳 联系方式: 0717-6715908
工程业务联系人: 孙彤 联系电话: 18629072214
电子邮箱: 980678113@qq.com
项目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采购
截标/开标时间:2026/3/31 10:0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签订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行管理合同(合同编号:E6500003901005323002),拟对该项目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前期工作技术服务进行采购,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上,是《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流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近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任务是灌溉、供水、防洪,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于田县城约75km。水库总库容3742万m3,为III等中型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厂房等组成,最大坝高131.0m,电站装机容量为4.1MW。项目总工期1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施工服务期限54个月,运营服务期限60个月。
2.2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吐米亚村。
2.3 采购内容:依据国家《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0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提纲(试行)》(2021 年 9 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编制探矿权申请资料并完成向主管部门提交获得探矿权证、完成地质储量报告(详查程度)及评审、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二合一方案)、完成采矿权证办理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合同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固体矿产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1项类似矿产勘查项目业绩。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应的配套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3.5 其他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5.2 请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桥头路10号
邮 编:443002
采购网址:http://ec.ceec.net.cn(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网上报价联系人: 汪艳 联系方式: 0717-6715908
工程业务联系人: 孙彤 联系电话: 18629072214
电子邮箱: 980678113@qq.com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