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采购单位 博湖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新疆哲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DTZFCG(JC)2026-033
二、项目名称: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新疆哲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康都街道石化大道库尔勒晚报社办公楼4楼401室报价:***(元)96.67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负责消防监控控制室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实时监控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规范填写值班台账,及时处置报警、设备故障,配合开展消防巡查、应急演练、消防检查等工作。服务商建立人员替补机制,保障岗位不间断值守;工作人员服从医院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本项目服务预估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届满前,采购人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协商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本项目合作终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消防值班人员,开展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守工作,保障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宪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晓萌,贺孟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 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34.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湖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中华南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6号壹品千城商业街2栋3层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pdf
537.4K
中小企业声明函
97.6K
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JDTZFCG(JC)2026-033号
采购人:博湖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清单
第四章合同(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主要响应文件的格式及其内容
特别提示
各供应商:
在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磋商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能
导致无效投标、废标、黑体字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若不响应将导致
磋商失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9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TZFCG(JC)2026-033号
项目名称: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万元/年
最高限价:***.00元/年
采购需求:负责消防监控控制室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实时监控消防设施运行
状态,规范填写值班台账,及时处置报警、设备故障,配合开展消防巡查、应
急演练、消防检查等工作。
服务年限:本项目服务预估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届满前,
采购人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协商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年度
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本项目合作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
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须按采购文
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4
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
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
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0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投
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
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
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
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
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
子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
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
子磋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
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
书;
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
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
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
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
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
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湖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6号壹品千城商业街2栋3层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采购人名称:博湖县人民医院地址:博湖县联系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6号壹品千城商业街2栋3层8号联系人:***电话:***
3项目名称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
4项目地点博湖县人民医院
5采购内容负责消防监控控制室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实时监控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规范填写值班台账,及时处置报警、设备故障,配合开展消防巡查、应急演练、消防检查等工作。
6服务年限本项目服务预估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届满前,采购人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协商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本项目合作终止。。
7服务要求服务商建立人员替补机制,保障岗位不间断值守;工作人员服从医院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8付款方式采购人依据月度考勤记录、月度服务考核结果、在岗人员合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服务商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9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10踏勘现场□不允许☑允许,踏勘时间:开标截止前,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地点:博湖县人民医院
1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12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应在联合体中出资比例最大;联合体响应、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③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承诺对此予以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14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5采购文件领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16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名、盖章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负责人章(负责人章仅限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使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8报价方式一轮磋商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9中小企业划分项目属性:服务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19中小企业划分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采购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以下方式供应商仅需选择其中一个即可。具体缴纳方式如下:方式一:电子保证金账户信息:按系统自动生成的收款账号信息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在【保证金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证金(在线获取账号)】,点击【新疆保证金平台】,自动从银行获取保证金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信息。供应商需将保证金转入获取到的收款账号。方式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保函推荐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立即申请,具体操作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纸质保函,采用纸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担保保证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并且在开具保函(保险)的银行等官网能查验真伪信息,且提供相关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在响应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中做相应体现,并将对应的保函随响应文件一起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三、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并且在开具保函的银行官网能查验真伪信息,提供保函信息包括相关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在投标文件中做相应体现,并在开标时向代理机构单独提供证明。(1)保函按照“一标项一保函”的原则;(2)保函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并将对应的保
20投标保证金函随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一起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在标书中提供。(3)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保函作为本项目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4)已开具的保函,供应商不可单方面提出退保、注销等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保证金汇款凭证用途栏应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的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注:1、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子保证金的由政采云平台自动退还(请务必正确填写账户信息)
2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2)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3)因供应商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时间内退付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
2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电子加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23标前准备及解密时间纸质版文件包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项目中标(成交)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单位需提供两份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双面打印、盖鲜章后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可邮寄);递交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6号壹品千城商业街2栋3层8号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
2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00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金额保留后两位小数)
25代理服务费(1)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2)收取方式:电汇方式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3)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100万元及以下部分1.50%100万~500万元部分0.80%500万~1000万元部分0.45%1000万~5000万元部分0.25%5000万~1亿元部分0.10%
26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计算方法及支付标准执行巴财购【2018】6号文《关于自治州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的通知》。
27提出质疑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
27的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编写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供应商按要求领取采购文件的,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9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请及时将合同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87242465@qq.com。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内将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后果自负。
30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10%
30履约保证金□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4)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开户行:(6)收取账号:(7)退还时间: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未能及时有效解决各类故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31废标和无效投标情形1.开标过程中的废标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开标过程中的无效投标情形(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3.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限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如有);(8)投标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有);(9)投标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未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如有);(10)法律、行政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存在以上情况(1)(3)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认定,其余情况由磋商小组认定。
3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3说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是作为功能性说明,不论任何情况,供应商在磋商时必须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34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5备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的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分支机构投标的(仅限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合格的供应商
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
的能力,信誉良好。
1.3若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
避。
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4.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1.4.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
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1.4.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1.4.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中标和成交条件;
1.4.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1.4.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1.4.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4.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
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2.3“供应商”系指参加政府采购市场的合法供应主体,具体是指向采购人
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行为,包括购
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等。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
修、拆除、修缮等。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
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8“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
件(包括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
2.9“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3采购内容
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第三章;
3.3在采购活动中的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标或
行业标准)执行。
4有关说明
4.1规范要求和实际需要的内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漏项,务请在响
应文件中指出,并提供解决方案做实质性响应。
4.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
4.3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开标、报价、评标、询标(答疑)、澄清、定
标等工作逐一进行;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及时联
络和不延误工作。若发生通讯工具不通或备案通讯工具号码有误,无法实现联
络的,或无理拒绝或不执行采购人工作安排的,将视同自愿放弃本次投标权利。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程序和商务合
同主要条款,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清单
第四章合同(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主要响应文件的格式及其内容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5.3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
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
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未对采购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
标有可能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
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
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注意:《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
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及时查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
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顺延提交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6.3请投标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十条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如未按法定时间对《采购文件》(含
《采购文件》附件、答疑及其他资料等)提交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和理
解《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附件、答疑及其他资料等)所有内容,项目
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附件、答疑及其他资料等)
所有内容,提出质疑、异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不予解释及
回复。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
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
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发布变更公告。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
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写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
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清单、合同文本
(主要内容)后编制响应文件。
8.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
南-供应商》,在政采云《帮助文档》下载。
8.3响应文件中需要分别对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开标一览表、
响应文件逐一关联响应。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活动的所有
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
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
以中文为准。
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
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磋商函(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3);
(4)供应商概况表(详见附件4);
(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
①关联单位信息(详见附件5)
②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④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详见附件7)
⑤诚信声明(详见附件8)
⑥财务状况报告;(详见附件9)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详见附件10)
⑨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6)“重法纪、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1)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12)
(8)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13)
(9)技术规格偏离表(详见附件14)
(10)近三年业绩表(详见附件15)
(11)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详见附件16)
(12)拟投入人员配置情况表(详见附件17)
(13)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8)
(14)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详见附件19)
(1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0)
(16)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附件21)
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
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
的起始页码。
3.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时,根据平台关联点上传对
应佐证资料。(提示:“商务及技术文件”须将完整版投标文件.pdf上传至该
系统中的模块。完整版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一览表”)。供应商自行承担上传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1响应文件的格式
11.1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节提供了一部分用于编
制响应文件时必要的格式,供应商应按此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1.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12磋商报价
12.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相
应的开标一览表格式标明磋商报价等内容。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2.2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
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投
标人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
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2.3供应商须充分注意并重视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清单”的内容,并严格
按该章的有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
12.4供应商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清单”的内容进行报
价,磋商报价应包含税金及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且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
高限价金额,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5供应商的报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
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3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3.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
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
13.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
项目的工作。
13.4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根
据行业规定,如有)。
13.6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
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证明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供应商应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认真填写竞
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有偏离,
请将具体偏离条款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请在“偏离”一栏
中标注“无”字样。如不填写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5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
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经供应商确认。
16电子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未按
要求签名和签章的,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无需加盖
公章,须在加盖公章处由自然人进行签字
16.2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
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3投标文件的格式应清楚工整,未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字迹潦草、
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4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
署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前附表要求金额,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提交。
17.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
风险。
17.3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7.3.1如果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17.3.2中标(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
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7.3.3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8响应文件的提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19.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
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回应在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
20.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0.3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0.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
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21开标
21.1开标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1.2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不
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3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
21.3.1开标时间到达后,主持人开启解密标书后,供应商点击【CA解密】
进行解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可继续
进行开标。
21.3.2若提交响应文件家数少于三家或者开标后成功解密的家数少于三
家的,将终止该项目(标项)的开标。
21.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5对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磋商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
商,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
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1.7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中标。
六、评标、定标
22评标
22.1磋商小组
22.1.1磋商小组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
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以上单数。
22.1.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2.1.3采购人就竞争性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
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
标。
22.1.4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审的,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
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采购人委派的评审人员进入评标现场不得超过2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
入评标现场。
22.1.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在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磋商小
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2.1.6磋商小组成员应认真执行相关法规规定,同时维护采购人与供应商
的合法权益。
22.1.7评标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22.1.6评标中磋商小组成员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
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22.2评标纪律
22.2.1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主动出具身份证明,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
审回避的相关规定。
22.2.2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
加评审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2.2.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
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
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
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
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22.2.4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
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2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2.3.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
性要求;
22.3.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2.3.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2.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成交)
供应商;
22.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
为。
2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2.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2.4.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
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2.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2.4.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2.4.6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3评标原则
23.1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根据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
响应评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专家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评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3.2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对评
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审报告。
24详细评审
24.1报价
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本环节由采购代理
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本项目采用一轮磋商二次报
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全
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4.3评审程序
24.3.1磋商小组确认评标文件
24.3.2资格性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对每个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
审查是审查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及对实质
性条款作出响应。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
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
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对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其投
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4.3.3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审查响
应文件是否对评标文件的符合及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对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
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4.4评标
24.4.1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评标。
24.4.2评标文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24.4.3评标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24.4.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
24.4.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
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
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
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权利。
24.4.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
24.4.4.3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个投标文件
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
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
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
拒绝补正的,在综合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3)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服务范围和质量,
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主要表现有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或盖章的,投标文
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和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的等。
(4)发现有重大偏差时,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视
该供应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以后的评
标程序。
24.4.4.4有效的数字电文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4.4.5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
经评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
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资格性审查表(详见附表一)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附表二)
商务、技术评审表(详见附表三)
价格评审
磋商小组按评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
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商务、技术评分价格评分合计
分值70分30分100分

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1)商务、技术评分
磋商小组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
较,详细对比其商务、供货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评标文件的要求。在
商务、技术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
(2)商务、技术得分统计
将所有磋商小组的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技
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
(3)价格核准和评分
A.价格的核准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如果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磋商小组先对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复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
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相关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最后报
价。投标人不确认的,评标时将视为其投标无效。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B.政策价格扣除
1)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
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
额扣除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b)《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
为中型企业。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的a)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
除。
b)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
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c)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可。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a)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a)条款享受评审中
价格扣除。
b)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
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4)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
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C.价格评分
磋商小组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修正及价格扣除得出评审价。综
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评标文件要求(通过资
格、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报价(指修正后的价格,下同)为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分值。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6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
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24.7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25.1磋商小组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接受磋商小
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成交)
供应商。磋商小组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
25.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5.3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不得与供应商就磋商价格、磋
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6中标通知
2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
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
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6.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
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拒绝磋商的权力
采购人有权在定标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采购工作的供应
商,由此对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也不作任何解释。
七、授予合同
28签订商务合同
28.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中标合同不得转让。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
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
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8.4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
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
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
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9商务合同的组成
29.1下列文件均为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9.1.1中标(成交)通知书;
29.1.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9.1.3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29.1.4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采购人更改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权利
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
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九、其他事项
31采购代理服务费
31.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31.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总金
额。
3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3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当有商务、技术人员对磋商小组提出的商务、
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34分支机构磋商的(仅限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
铁路等特殊行业),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分
支机构的授权书。
十、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
用原则。
1.质疑人的主体资格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
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质疑的时效性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
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
营业执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
效身份证明原件。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
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
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投标人共同提出。
3.5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
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
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
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
3.6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
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二、质疑函提交的注意事项
1.质疑函采用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
内提交《质疑函》(格式后附)。
2.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
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
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
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
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
3.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
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4.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
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本项目投标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
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
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
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须提供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回执。
三、质疑的受理和处理
1.《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
联系单位:新疆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邮箱:353463221@qq.com。
通讯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6号壹品千城商业街2栋3层8号
2.对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接收。同一质疑人的
质疑只接受一次。对于不符合上述所有条款要求的质疑(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
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
将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
(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的;
(6)未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授权代表签名的,未提交授权
委托书;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8)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对于不符合上述所有条款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
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
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
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
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
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
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
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
诉。
6.质疑无效的处理
6.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列为无效质疑。
6.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
疑。
6.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
6.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
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一式三份。
7.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8.其他要求详见质疑的提出及注意事项。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评审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②需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详见附件:诚信声明)③提供近一年(2025年)内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若无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供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加盖公章);④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⑤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详见附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填写)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结论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1.供应商应按照本表要求逐项响应并按照系统设定要求上传至对应位置,
未按要求上传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上传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2.如有一项未通过,采购人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
予以废标处理。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评审内容
1是否满足项目的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要求
2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3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为90天
4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5是否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6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
7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结论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如有一项未通过,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竞争性磋商
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附表三:
详细评审标准
类别评审内容分值
报价磋商报价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30分;价格分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30
商务部分近三年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至今)企业相关类似业绩,每项得2.5分,最高得5分,无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评审依据: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名称页、金额页、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5
人员配备1.项目主管(消防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2分,高级及以上再加1分,本项最高3分;(提供证书+社保证明)2.根据本项目需求拟派持有效国家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7名值班人员(包含消防负责人)得7分,未提供、少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提供人员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0
售后服务与应急替补保障承诺人员突发离职、生病等情形下2小时内替补持证人员到岗,同时提供本地化服务响应方案。承诺2小时内替补到位、本地化响应完善得5分;承诺4小时替补到位且本地化响应完善得2.5分;无专项替补承诺及本地化响应服务不提分。5
技术部分服务方案针对医共体总医院场景编制完整消防外包服务方案,包含:1.岗位职责、2.24小时值守排班方案3.消控主机操作4.院区防火巡查5.消防台账管理6.隐患排查上报流程。提供的方案完整符合项目要求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12
人员配置及管理方案人员配置及管理方案包含派驻人员岗位配置、人员到岗保障、人员替换机制、考勤管理、社保薪酬保障、岗前及常态化培训。方案完善、人员替补机制清晰可落地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内容不得分。9
应急处置及消防演练方案应急处置及消防演练方案包含:①火警确认处置流程②初期火灾扑救③医患人员疏散引导④联动119⑤医疗纠纷和突发治安事件协同处置⑥年度消防演练实施计划。预案完整,贴合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特点,流程清晰可落地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内容不得分。质量考核与履约保障措施12质量考核与履约保障措施:包含服务质量考核细则、院方考核评价响应机制、投诉处理、违约整改、人员违规处置、迎检保障方案等。考核细则完整,约束清晰可执行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内容不得分。
工具装备保障方案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派驻人员配备:消防巡查工具、记录台账、通讯对讲机、个人防护装备等,配置齐全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内容不得分。8
备注:1、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等。2、得分项证明须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
2、采购形式:按需采购,据实结算
3、服务目标: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消防值班人员,
开展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守工作,保障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4、人员要求
(1)7名值班人员持有效国家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证书可网上核验;
(2)年龄年满18岁,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落实双人双岗,严禁脱岗、空岗、睡岗等。
5、主要工作内容:负责消防监控控制室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实时监控
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规范填写值班台账,及时处置报警、设备故障,配合开展
消防巡查、应急演练、消防检查等工作。
6、服务要求:服务商建立人员替补机制,保障岗位不间断值守;工作人员
服从医院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
项工作正常开展。
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项目年度考核表
服务年度: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考核日期:____考核得分:____分考核结论:□合格□不合格
序号考核板块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与标准标准分扣分标准扣分扣分原因
1一、人员配备与值班值守(30分)持证上岗7名值班人员均持有效国家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证书可网上核验8无证或证书过期1人次扣3分;无法网上核验1人次扣1分
2双人双岗·24小时值守消防控制室落实双人双岗,24小时不间断值守8单岗值守1次扣3分;空岗1次扣4分
3严禁脱岗空岗睡岗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空岗、睡岗8脱岗1次扣4分;睡岗1次扣3分;空岗1次扣4分,扣完为止
4人员替补机制建立人员替补机制,请假、变动时及时补充,保障岗位不间断值守6未建立替补机制扣3分;缺口致值守中断1次扣2分
5二、消防安全管理协助(20分)责任制与制度执行协助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巡查、检查、培训、演练、用电等)5未执行制度1项扣1分;责任不清扣1分
6防火巡查与检查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记录完整;对隐患登记、整改、反馈形成闭环10未按频次巡查检查1次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隐患未登记上报1处扣1分
7重点部位巡查提醒对配电室、制氧站、药库、危化品库、病区等重点部位巡查并提醒,标识缺失及时上报5重点部位未巡查1次扣1分;标识缺失未上报1处扣1分
8三、消防设施器材监控与巡查(25分)消防栓系统巡查巡查消防栓箱设备齐全、无遮挡、栓口压力正常,异常及时上报5缺失损坏未上报1处扣1分;被遮挡未处理扣1分
9灭火器巡查巡查灭火器类型、数量、位置、有效期、压力、瓶体状态,缺失失效及时上报5缺失失效未上报1处扣1分;未定期检查扣2分
10自动消防设施实时监控实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系统运行状态,故障异常及时处置上报10系统异常未发现1次扣2分;未及时处理上报1次扣3分
11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警示标识巡查巡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警示标识,损坏失效及时上报5损坏失效未上报1处扣1分;未定期测试扣2分
12四、消防宣传培训四个能力建设值班人员熟知消防“四个能力”,配合对员工随机抽问4抽问不了解1人次扣1分
13与应急(15分)培训与演练配合配合新员工消防培训、全院年度培训演练、科室专项演练(如病房疏散)6未按计划配合1次扣1分;无演练记录扣1分
14疏散通道与疏散预案巡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锁闭堵塞;配合特殊区域疏散预案5通道堵塞锁闭未发现上报1处扣1分;预案不熟悉扣1分
15五、台账与服从管理(10分)值班台账规范真实规范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台账,记录真实、完整、及时、可追溯6记录缺失1项扣1分;填写不规范1次扣0.5分;记录造假按一票否决处理
16服从医院管理与配合检查服从医院管理,严格遵守院内制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考核及临时任务4违反院内制度1次扣1分;不配合检查1次扣1分
注意事项:1、实行百分制考核,五大板块合计100分:人员配备与值班值守30分、消防安全管理协助20分、消防设施器材监控与巡查25分、消防宣传培训与应急15分、台账与服从管理10分。2、续签规则: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即80(含)分及以上),且无重大违约情形的,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3、终止规则: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即8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本项目合作终止。4、一票否决项:①无证顶岗或使用虚假证书从事值班工作;②值班期间脱岗、空岗、睡岗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③因值班失职导致火情扩大、报警或故障处置不当,造成重大不良影响;④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⑤严重违反保密、廉洁规定或院内制度,造成严重后果;⑥提供虚假台账、虚报瞒报,情节严重。

第四章合同(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
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
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
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磋商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
方执份,供方执份。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注:此合同文体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
内容。
第五章主要响应文件的格式及其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博湖县人民医院(单位
名称)的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博湖县医共体总医院消防人员外包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哲康人力资源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2人,营业收入为3604.69万元,资
产总额为2331.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
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哲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9日
注:
①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
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③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供应商自行登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
④上述“标的名称”为本项目“项目名称”。
⑤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前附表中明确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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